酒後聚眾滋擾警分局 汐止警依違反社維法移送

警方當場施以保護管束並帶返派出所。(汐止警分局提供)
警方當場施以保護管束並帶返派出所。(汐止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忠孝東路211巷內昨(22)日22時許發生飲酒後滋擾糾紛,轄區汐止警分局接獲通報後,由汐止派出所所長率線上組合警力計27員到場查處。經了解,黃姓男子(90年次)等11人在慶生發生滋擾行為,警方發現其中林姓男子(95年次)未成年又身有酒氣,欲將其帶返所休息並通知家長帶回勸導時,遭許姓女子(91年次)及林男以拉扯方式抵抗,警方當場施以保護管束並帶返所查證身分。

汐止警分局指出,在警方將許女、林男帶返所時,其等友人黃男等9人復至汐止警分局門口滋擾,警方當場施以保護管束,警詢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聚眾喧嘩,致礙公務進行者,移送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