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中毒案 盛唐、九褔遭罰鍰停業

盛唐及九褔中醫診所不當醫療致患者鉛中毒,去年12月3日經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及刑法起訴。為防止2名醫師恢復看診,台中市政府4日緊急再做出勒令停業3個月處分,並分別處盛唐及九褔中醫診所50萬及30萬元罰鍰。

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與現任市議員的兒子張彥彤,一家4口去年7月底,爆出因服用盛唐中醫院長呂世明開立自費藥粉致鉛中毒;該案爆發後震驚全國,經台中市衛生局移請檢調介入調查。

檢方去年12月3日偵結,將涉鉛丹入藥的盛唐中醫院長呂世明、與九褔中醫診所醫師洪彰宏及供應中藥的欣隆藥業公司負責人歐國樑等3人,依違反藥事法及刑法起訴。

因先前衛生局勒令兩家中醫診所至1月5日前停業,在還未召開醫懲會做出後續裁決前,為防2名醫師恢復看診;衛生局4日再依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規定,分別處盛唐及九褔中醫診所50萬及3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3個月處分。

衛生局表示,截至目前,血中鉛中毒人數已達計40人,包括盛唐28人、九褔12人,原2家診所自行申請停業至今年1月5日;衛生局昨依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從事危害人體健康等不正當業務規定,勒令停業至今年4月5日。

衛生局依醫師法第25條第1款「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及第4款「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將呂世明及洪彰宏移付懲戒;將由醫懲會委員合議做出決定,最重將面臨「廢止醫師證書」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