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文章「我們正在被美國蘭德智庫所設計的『杜勒斯十條』一點點侵蝕...美國中情局關於滅亡中國的《 十條誡令 》曝光...」?

經查:

一、網傳「杜勒斯十條」內容,早在二戰後,就在美國社會以「共產主義者革命章程」的冠名版本流傳,《紐約時報》1970年報導,已查核此文件為捏造的歷史文件。

二、比對中文版「杜勒斯十條」與英文版,兩者內容相近,但中文版稱美國中情局用以顛覆中國政權,而英文版稱美國共產黨用以顛覆美國政權。

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背景

社群平台、通訊軟體流傳一篇文章,宣稱:

「我們正在被美國蘭德智庫所設計的『杜勒斯十條』一點點侵蝕,你知道嗎?

為什麼台灣、香港會向下沉淪?
為什麼修改課綱?
為什麼我們和子女們出現大鴻溝?
為什麼年輕一代一味的追求享樂?
為什麼追求性解放與同婚?
為什麼會有1450網軍?

以下是美國ClA奉行杜勒斯十條:
滅亡中國與中國傳統思想的十大步驟。
由當年「蘭德智庫」所做的報告,可茲為證!

本來是用來對付中國大陸,但先在香港及台灣試驗落實!

美國中情局關於滅亡中國的《 十條誡令 》曝光,全文轉述如下:

一、盡量用物質來引誘和敗壞他們的青年,鼓勵他們藐視、鄙視、進一步公開反對他們原來所受的思想教育,特別是共產主義教條。
替他們製造對色情奔放的興趣和機會,進而鼓勵他們進行性的濫交。
讓他們不以膚淺、虛榮為羞恥。
一定要毀掉他們強調過的刻苦耐勞精神。

二、一定要盡一切可能,做好傳播工作,包括電影、書籍、電視、無線電波…和新式的宗教傳播。
只要他們嚮往我們的衣、食、住、行、娛樂和教育的方式,就是成功的一半。

三、一定要把他們青年的注意力,從以政府為中心的傳統引開來。
讓他們的頭腦集中於:體育表演、色情書籍、享樂、遊戲、犯罪性的電影,以及宗教迷信。

四、時常製造一些無事之事,讓他們的人民公開討論,這樣就在他們的潛意識中種下了分裂的種子。
特別要在他們的少數民族裡找好機會,分裂他們地區,分裂他們的民族,分裂他們的感情,在他們之間製造新仇舊恨,這是完全不能忽視的策略

五、要不斷製造消息,醜化他們的領導。
我們的記者應該找機會採訪他們,然後組織他們自己的言辭來攻擊他們自己。

六、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宣揚民主。唯有民主才能滲透。
一有機會,不管是大型小型,有形無形,都要抓緊發動民主運動。
無論在什麼場合,什麼情況下,我們都要不斷對他們(政府)要求民主和人權。
只要我們每一個人都不斷地說同樣的話,他們的人民就一定會相信我們所說的是真理。我們抓住一個人是一個人,我們佔住一個地盤是一個地盤。

七、要盡量鼓勵他們政府花費,鼓勵他們政府向我們借貸。這樣我們就有十足的把握來摧毀政府的信用,使他們的貨幣貶值,通貨膨脹。
只要政府對物價失去了控制,政府在人民心目中就會完全垮台。

八、要以我們的經濟和技術優勢,有形無形地打擊他們國家的工業,只要對方政府的工業在不知不覺中癱瘓下去,我們就可以鼓勵社會動亂。
不過我們必須表面上非常慈愛地去幫助和援助他們政府,這樣他們(政府)就顯得疲軟。一個疲軟的政府,就會帶來更大的動亂。

九、要利用所有的資源,甚至舉手投足,一言一笑,都足以破壞他們的傳統價值。
我們要利用一切來毀滅他們的道德心。
摧毀他們自尊自信的鑰匙,就是盡量打擊他們刻苦耐勞的精神。

十、暗地運送各種武器,裝備他們的一切敵人,以及可能成為他們敵人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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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智庫「蘭德公司」於1999年6月份向美國政府提出的建議報告:

美國的對華戰略應該分三步走:

第一步是
西化、分化中國,使中國的意識形態西方化,從而失去與美國對抗的可能性;

第二步是
在第一步失效或成效不大時,對中國進行全面的遏制,並形成對中國戰略上的合圍;

第三步是
就在前兩招都不能得逞時,不惜與中國一戰。
當然作戰的最好形式不是美國的直接參戰,而是支持中國內部謀求獨立的地區或與中國有重大利益衝突的周邊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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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惡名昭彰的「 杜勒斯十條 」,
現在正在荼毒我們的下一代。」


圖1:社群平台流傳「杜勒斯十條」的文章。


圖2:此訊息在社群平台廣泛流傳


圖3:內容農場網站也有「杜勒斯十條」的文章。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中的「杜勒斯十條」的出處為何?真實性為何?

查核中心查證,傳言中「杜勒斯十條」的內容,在英文網路世界以「共產主義者革命章程」(Communist Rules for Revolution)的傳言版本流傳。英文版傳言宣稱是1919年美國盟軍在德國杜塞道夫(Düsseldorf)發現這個「章規」複印本,直到1946年,美國共產黨遵循此規則,以顛覆政權。


圖4:「杜勒斯十條」的內容,與在英文網路世界流傳「共產主義者革命章程」的傳言內容相同。

《紐約時報》1970年7月10日的報導查證,這個共產主義的革命「章程」是一場流傳久遠的騙局(a durable fraud)。報導指出,找到最早的版本,是1946年2月紐約媒體《The New World News》曾刊登此「章程」,而在二次世界大戰後,這個「章程」則在美國右翼的政治傳單、書籍中流傳。

報導指出,民主黨參議員李‧麥特卡爾夫(Lee Metcalf)向聯邦調查局(FBI)、中央情報局(CIA)、美國國會圖書館、參議院內部安全小組委員會(United States Senate Subcommittee on Internal Security)查證,都找不到這個「章程」的來源。民主黨參議員詹姆斯‧伊斯特蘭(James O. Eastland)則說,當時的聯邦調查局長(J. Edgar Hoover)保證,完全找不到這個「章程」的來源,「因此我們可以合理推測這個文件是捏造的(spurious)」。

美國查核組織《Snopes》於2013年8月2日更新的一篇查核報告查證,這個「共產主義者革命章程」是捏造的內容。據其查核報告指出,這個「章程」在美蘇冷戰期間就已廣泛傳播,而《Snopes》是透過電子郵件蒐集到此傳言。

綜合以上,網傳「杜勒斯十條」,早在二戰後就在美國社會以「共產主義者革命章程」的冠名版本流傳,《紐約時報》1970年報導已證實,此文為捏造的歷史文件。

爭議點二、傳言中的「杜勒斯十條」與美國流傳版本有何不同?

查核中心比對中文版的「杜勒斯十條」以及美國「共產主義者革命章程」,語意大多接近,可見中文版是由英文版本翻譯並增添內容。


圖5:「杜勒斯十條」與「共產主義者革命章程」內文比對/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製圖

不過,中文版的「杜勒斯十條」宣稱這十個章規是美國中情局(CIA)為顛覆中國政權的計畫,而美國傳言版本宣稱是共產主義顛覆美國政權的計畫。

綜合爭議點一和爭議點二的資訊,中文版「杜勒斯十條」是美國英文版的變形,由於英文版已被證實為「假歷史文件」,因此,中文版「杜勒斯十條」亦然。

爭議點三、傳言宣稱「「蘭德公司於1999年6月份向美國政府提出的建議報告」,是否屬實?

查核中心檢索美國智庫單位蘭德公司網站,其1999年6月公布的研究報告中,一篇為美國陸軍和海軍陸戰隊裝甲車的研究報告,另一篇為對職業教育制度的建議,並無傳言提及的內容。


圖6:蘭德公司1999年6月出版的研究並無傳言中的內容。

結論

網傳「杜勒斯十條」內容,早在二戰後就在美國社會以「共產主義者革命章程」的冠名版本流傳,英文版傳言宣稱是共產主義顛覆美國政權的陰謀,《紐約時報》1970年報導就已證實此文為捏造。

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參考資料

The New York Times〈Communist ‘Rules’ For Revolt Viewed As Durable Fraud〉

Snopes〈Communist Rules for Revolution〉

美國智庫蘭德公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