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代主席羈押禁見竟有紙條指定代理人 3律師移送懲戒

人在羈押禁見,卻能指派代理人!新竹縣竹東鎮代表會主席陳昌平,涉嫌貪瀆案遭羈押期間,以紙條指定鎮民代表陳達琳代理主席職務,有鎮民代表收到公文後認為太離譜,直接到地檢署按鈴提告。新竹地檢署獲悉後展開偵辦,發現是律師事務所周姓律師授意,另兩名律師在看守所接見時代為傳遞紙條,新竹檢方偵查後,將周姓等三名律師全都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彭清仁報導)

新竹縣竹東鎮民代表會主席陳昌平涉貪瀆案,本月八日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同案共有七人被羈押禁見。不過十二日竹東鎮代會則發文給新竹縣政府和其它鎮民代表,公文中有陳昌平親筆簽名的紙條,指定羈押期間主席職務由鎮代陳達琳代理。鎮代范國威等人認為太離譜,人在羈押禁見還能下條子指派代理人選,直接到新竹地檢署按鈴控告代表會秘書郭俊富圖利、偽造文書等罪嫌。

新竹地檢署也指派檢察官介入偵辦,發現周姓、邱姓、張姓律師違反律師法第43條第2項及律師倫理規範第37條規定,而授意的周姓律師另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15條規定,且情節重大,三名律師全都聲請移送懲戒。據了解,檢方偵辦後確認全案並無洩密問題,但律師法規定,律師未得主管機關之許可,不得為受羈押之嫌疑人、被告或受刑人傳遞或交付任何物品,但與承辦案件有關之書狀,不在此限。

新竹檢方也認為,三名律師濫用會面交往權,且逾越辯護目的,使陳昌平於羈押禁見期間仍可下達書面指示給代表會,影響人民對司法之公正觀感,戕害律師形象,因此將三位律師移送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