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申照遭質疑府院介入 裴偉發4點聲明並將對錄音者提告

鏡電視申設執照問題,有立委昨天公開股東會音檔,質疑府院黨高層政治介入。對此,時任鏡電視董事長、現為鏡週刊社長裴偉今天發出4點聲明,除強調他個人沒有通天本領可以施壓府院之外,也指出經由確切管道得知,錄音的人為時任財務長的田富彰,且錄音內容經刻意剪輯,製造不實輿論,他將對田富彰提告民刑事並求償。

鏡電視申設執照問題,有立委昨天公開股東會音檔,質疑府院黨高層政治介入。對此,時任鏡電視董事長、現為鏡週刊社長裴偉今天發出4點聲明。(中央社檔案照)
鏡電視申設執照問題,有立委昨天公開股東會音檔,質疑府院黨高層政治介入。對此,時任鏡電視董事長、現為鏡週刊社長裴偉今天發出4點聲明。(中央社檔案照)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昨天舉辦記者會,公開接獲檢舉錄音,指稱是鏡電視內部會議對話錄音內容,質疑府院政治力介入鏡電視申設案。音檔曝光後,總統府、行政院、鏡電視等相關人士昨天皆發出聲明駁斥,裴偉今天則提出4點聲明回應。

裴偉在聲明中表示,他與鏡週刊自108年下半年開始籌設鏡電視,於108年12月送件,迄111年1月19日正式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議決議許可,期間共耗時26個月,是NCC歷年來對電視執照申設期間最長的案件,並附加最嚴格的附款,讓鏡電視公司承受其他電視事業所未有的限制。

他說:「若我個人真有通天本領可以施壓總統府及行政院,鏡電視何以需要耗時26個月?何以需要附加嚴格的附款?對比其他業者甚至有申請1個多月即以頻道屬性變更為新聞頻道、也有申請不到40日即許可上架,更可見鏡電視新聞台不只未受NCC特殊禮遇,其中酸楚更難為外人道」。

第二,裴偉表示,為配合NCC的行政指導,要求鏡電視與鏡週刊切割,在110年5月間辭去董事長職務後,以股東身分向全體股東推薦陳建平擔任董事長,並經全體股東同意,禮聘陳建平繼任董事長。陳建平繼任董事長後,他也全力配合繼續申設鏡電視新聞台,並向其說明過去申設的情況與脈絡,所幸最後終於獲NCC許可申設。

裴偉說,陳建平遭撤換董事長後,理解對方的情緒與憤恨,因此選擇隱忍,並對他在鏡電視申設遭遇阻礙時挺身加入,心存感激,但外界不斷持續攻訐鏡電視營運,傷害股東與450名員工的權益,已踰越底線,現今又有立法委員與政治勢力,惡意栽贓汙衊鏡電視籌設過程,有諸多不法與政治力介入,已是民主社會與媒體自由的國家難以承受之重,若籌設過程真有諸多不法與政治勢力介入,何以時任陳建平董事長沒有任何表示?

第三,經再三確認,110年12月17日股東臨時會並無立法委員指涉的錄音內容,且經多方瞭解,當日股東會僅進行約20餘分鐘,即在股東的提議下結束,陳建平以會議主席身分裁示:「如果各位股東沒有其他臨時動議,那我們今天股東會就開到這裡,散會,謝謝。」監察人與議事人員隨即退場。

幾位股東留下來閒聊時,陳建平與他引進的特助張寒青丶財務長田富彰仍在場,裴偉指出:「經由確切管道得知錄音之人為田富彰,立法委員公開的錄音內容又經刻意剪輯,製造不實輿論,為此,我個人將對陳建平當時的財務長田富彰提起相關民刑事告訴並求償。另就其散布、剪輯,有變造偽造之嫌的111年1月12日內部會議之錄音,亦同。」

最後,裴偉表示,真正介入電視台的是民眾黨立院黨團,透過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前局長陳信瑜,以違法勞檢的方式洩漏勞檢機密予民眾黨立院黨團,遂行其政治操作,不只經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調查有嚴重違失,更經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中,在這整起事件中,鏡電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本人在此籲請立法委員謹守職權,莫再與有心人士勾結,持續不當汙衊與政治操作打壓鏡電視」。

不過,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今天也以聲明證實音檔為真,未來因應各種法定程序,也願提供完整音檔。他強調,絕非「在股東會之後,裴偉跟董事長陳建平還有特助張寒青聊天」,當然也並非由他或他的特助張寒青所錄。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也在臉書重申,不會畏懼興訟提告的恐嚇,更不會因此退縮,歡迎來告。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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