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號誌路口奪命 台南公布10肇事點

台南市 / 黃昱賦 劉漢生 許文男 報導

路口閃光號誌燈肇事率相當高,台南歸仁分局進行統計,今年1到9月事故就有319件、造成4人死亡,多半都是用路人輕忽,行經閃黃燈沒有減速、經過閃紅燈沒有停車再開,高速碰撞下發生憾事。

路口號誌閃黃燈,機車準備騎往對向,後方卻有騎士速度飛快,迎頭撞上。十字路口休旅車看見閃紅號誌,沒有注意兩邊,下一秒就被撞上,零件四散撞擊力相當大。

一般人看見紅燈都會停下,但閃紅及閃黃可能不會這麼注意,台南歸仁警方統計今年1月到9月,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沒有依規定讓車,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就高達319件,民眾說:「閃黃燈大家就衝過去。」,歸仁分局副分局長黃宗仁說:「這裡主要就是我們認為駕駛人,對於閃黃號誌路權的觀念,是比較薄弱的。」

其實看到閃黃燈應該要減速通過,而看到閃紅燈則是要「停車再開」,民眾說:「看有沒有車再過去,閃紅燈會先停。」警方提醒,行車在外放慢速度,隨時注意左右來車,才能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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