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拓生源 一般高中也能收港澳生

過去港澳高中生來台只能讀華僑高中,為吸引優秀港澳高中生,教育部近日預告修正「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港澳學生可用申請入學五專及高中以下名義來台,一般高中自主評估後可決定是否招收港澳生。

教育部表示,這次鬆綁港澳生來台就學法規,除現有在台灣地區已達就學年齡,具有台灣地區合法居留身分規定以外,針對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階段港澳學生增加一個就學管道,使其在境外得以就學名義來台就學。

考量港澳高中生未滿18歲,且父母無法隨行來台,根據新規定,他們可以由學校校長、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或董事擔任在台監護人,不限直系親屬擔任其監護人;每人以擔任5名港澳學生在台監護人為限。

之前港澳生申請就讀我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只能讀華僑高中,但這次開放公立高中自行評估是否招收港澳學生,以增加生源。有意招收港澳生的公立高中,應於每年11月30日前報請。

港澳生申請就讀我國高中或五專,申請分發入學應備表件包含財力證明、在台監護人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文件。這項預告修正至110年2月22日,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期限內陳述。

根據教育部統計,108學年在台灣就讀高中的香港生僅18人、澳門生僅1人,其實相當少。教育部希望藉此次放寬法規,可以增加國內高中的學生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