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8年假釋又犯案! 色狼又涉性侵5少遭逮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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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假釋出獄,又連續犯案被通緝!被告43歲吳奕淳入獄前,性侵3名兒少遭判12年徒刑,沒想到出獄後,從事按摩師工作,竟又涉嫌利用網路結識未成年,再次犯案;同一期間,另一名因妨害性自主案件入獄的男子,遭指控涉及槍砲案,遲遲沒到地檢署報到也被通緝,兩名嫌犯雙雙被逮,假釋被撤銷,尚未服完的殘刑,恐怕也得繼續執行。

濃眉大眼,對鏡頭淺淺一笑,他是43歲吳奕淳,連續犯下性侵案件,2010年4月入監服刑,他過去利用提供零用錢與食宿的機會,趁機猥褻性侵3名男童,法院判刑12年確定後,但前年假釋出獄之後,又再度連續犯案遭地檢署通緝。

記者李潔:「嫌犯出獄之後,他在台北市擔任按摩師,沒想到他再次被指控,又犯下性侵案件,警方循線埋伏,就在台北市中山區的按摩店附近,將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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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吳奕淳出獄後,幾乎都待在中山區一家按摩店工作,警方查出男子入獄前,性侵3名兒少,假釋後又陸續涉及性侵5名未成年,主管官當初判斷,再犯顯著低、出獄後非高風險,沒給他戴電子腳鐐,恐怕是失算了。

警方查出,吳奕淳四月失聯,在新北三峽地區走動,涉嫌透過網路結交對象犯案。

另外,新北市還有另一名性侵犯假釋出獄,沒按時報到也在9月被警方逮捕,家屬解釋,孩子當時因為車禍案件,捲入妨害性自主案,被判7年徒刑,2018年底假釋後都按時去上課乖乖報到,卻因為一把槍疑似有他的指紋,擔心被抓去關才會開始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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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指出,這三年來性侵假釋在犯的案件就有六個人,過去他們在入監期間是由心理師、社工師與治療師共同製定處遇課程,並將他們分為中高低風險,但只有高風險者,必須在出獄後戴電子腳鐐,限定兩星期到地檢署報到一次。

兩名性侵犯假釋出獄又涉案,就怕波及更多無辜之人,雙雙通緝後,警方如今終於將人緝捕歸案。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TVBS》新聞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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