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上訴門檻 法界憂品質難維持

如何兼顧審判品質又符合人民對於妥速審結的期待,最高法院院長吳燦直言,這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問題」。(本報資料照片)
如何兼顧審判品質又符合人民對於妥速審結的期待,最高法院院長吳燦直言,這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問題」。(本報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的限量分案是為了讓法官有充裕時間思考法律問題,但廢除後法官辦案量大增,如何兼顧審判品質又符合人民對於妥速審結的期待,最高法院院長吳燦直言,這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問題」。不論怎麼改,終審品質一定要維持。

2012年最高法院廢除保密分案後,承審法官名字「全都露」,且可上網查案件進度,這是最高法院轉型及改革重要里程碑;但專研法律問題探究的法律審,因要求案件品質限量分案,也造成積案狀況。

另刑事訴訟法修法後,讓一審無罪、二審逆轉有罪的輕罪,改為可上訴三審,更讓案件蜂擁擠進最高法院,造成部分案件排隊待審,訴訟停滯。

吳燦坦言,最高法院限量分案造成不少案件拖延,對當事人權益保障不周,「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雖正義終究會到來,但還是慢了點,廢除限量分案是不可避免的趨勢。

吳燦表示自己是審判出身,絕對跟法官站在同一陣線,會制定一些方案,希望法官負擔不會太重,畢竟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改革後也須維持終審的訴訟品質。

法界認為,1個人每天只有24小時,醫界因為發現這項問題而有「限定掛號」問診,但是司法高層卻一再降低可上訴三審案件的門檻,卻又要求終審法官無論有多少案件都要在1年內結案,這種畸形司法制度下的審判品質,才更令人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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