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義美豆米奶售價不得低於55元 公平會罰祥美100萬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繼上周對中祥食品限制大潤發銷售蘇打餅乾售價,處以新台幣60萬元罰鍰後,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0)日再開鍘,委員會議決議,以銷售義美食品製造的冷藏、冷凍食品為主要業務的祥美食品,竟然以書面及口頭方式限制量販店及超市等零售通路業者,如果義美2L豆米奶銷售價格低於55元,將立即暫緩正常供貨,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處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主動調查發現,今年農曆春節前,量販店所銷售義美2L豆米奶的促銷價為49元,而祥美公司為提高各賣場銷售價格,在1月間以書面及口頭方式通知零售通路業者,如果義美2L豆米奶銷售價格低於55元以下,將會立即暫緩正常供貨及促銷活動的配合,通知的對象包括多家民眾經常前往購物消費的量販店及超市賣場。

公平會表示,由於豆米奶為民眾經常使用的民生食品,也是量販與超市等通路業者賣場的必備商品,經調查通路業者多因擔心祥美公司會暫緩正常供貨,因而從3月以後,各零售通路與賣場的義美2L豆米奶銷售價格大多維持在55元以上。

公平會指出,祥美公司限制下游通路業者不得以低於55元的價格銷售義美豆米奶的行為,已剝奪下游通路業者決定價格之自由,通路業者將無法依據各自所面臨的競爭狀況、營運策略等競爭考量因素訂定產品售價,結果將削弱同一品牌內不同通路間的價格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經委員會議討論後,依公平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除命祥美公司停止違法行為外,並處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