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惟涉賭辯玩「快打旋風」 他秀判決打臉:當天輸掉1000塊

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陳柏惟肇逃事件還未平息,又爆出涉入賭博電玩,本人辯稱是打電動快打旋風,但是被前國民黨青年軍主任陳冠安打臉,調出司法判決,當時就是玩賭博電玩還輸了1000元!

陳冠安在臉書發文直指:陳柏惟被PTT鄉民爆料,過去也曾涉入賭博案件,3Q本人則是在受訪時澄清「當天是去電子遊藝場,去那邊打電動,有時候會玩快打旋風,當天情況有一些人賭博,警察臨檢把整棟大樓都叫去,我是做證人,不代表我在賭博」。簡單用司法系統搜尋一下陳柏惟涉及的案子「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易字第934號刑事判決」,確實顯示,該起賭博案,陳柏惟不是被告,而是證人。但與此同時,陳柏惟卻也隱瞞了些東西。

首先,判決書清楚載明,陳柏惟當天不是在玩「快打旋風」,而是「賓果星球」,不知道陳受訪時是記憶模糊,還是刻意混淆,不據實陳述「當天」是在玩賓果,而導引報導風向至不容易聯想到賭博性質的快打旋風。

再來,判決書更清楚載明,陳柏惟向警察證稱當天玩賓果機檯是「先開分再押分把玩,連線就得分,比例為1:3,即1000元可換3000分。但是當天已輸掉1000元,用社會常識去想,如果只是玩遊戲,怎麼會有「輸錢」的說法?因為在積分可以換錢的時候,才會有輸贏的問題! 快打旋風是怎樣可以輸掉1000元!

我們再來看看判決書裡的一段文字,其實就證明了,該電子遊戲場確實有拿積分換現金的情形:「適有賭客乙OO (另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至上開電子遊戲場把玩機檯,並將計分卡交予子OO,由子OO通知宙OO,放置1500元現金再靠近停車場入口處之1樓樓梯口之紙盒內,再由子OO示意乙OO前往取得該1500元」。簡單來說,陳柏惟沒有被以賭博罪起訴,在這起案件只是證人和客人,是客觀事實;但同時,陳柏惟自承當天玩賓果機檯輸1000元,該賭場有拿積分換現金的情形,也是判決書載明的事實。因此3Q哥或許應該要再解釋一下,為何當時會對警察說自己輸錢?否則「沒被賭博罪起訴但有賭博行為」,就是一個合理的猜測。最後再做一個呼籲,公評陳柏惟就好,不要涉及他的家人。

【更多中天快點TV報導】
台中婦8F躍下!撞斷路燈慘亡 血染「龍貓車站」路人全嚇崩
看不順眼就打!短裙女衝馬路「揮棍砸車狂毆路人」 路過白衣男5秒撂倒網狂讚
為討債超惡劣!她被迫下跪「吃狗罐頭」還逼吞檳榔汁…慘遭狂罵:妳不配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