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上校向德恩簽投降承諾書投共 月收4萬涉刺探3中將背景

陸軍步訓部上校主任向德恩涉遭中國大陸吸收,檢調依貪污等罪起訴,求刑12年。檢調更查出他疑受指示刺探3名陸軍高層軍官,層級直達中將,但因罪證不足不另起訴。向德恩22日遭起訴後,當天下午全案移審至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訊後依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羈押。

向德恩今年5月調任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官,10月中遭檢調立案偵辦羈押。依檢調蒐證,向德恩軍旅生涯達35年,於民國107年10月時任陸軍裝甲第564旅上校副旅長時遭邵維強吸收,並以「老張」為代號。

檢調單位調查發現,現任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官向德恩,在擔任陸軍裝甲第564旅上校副旅長時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吸收,不但自民國108年起每月收賄新台幣4萬元,總計56萬元,更簽署投降承諾書穿軍服合影,並以「老張」為代號協助邵維強刺探軍情。

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向德恩疑受邵維強指示,刺探陸軍多個軍團指揮官軍籍資料、背景及個人喜好等資訊,層級均為少將以上。但邵維強在偵查時證稱,中國雖有要求自己調查這些人經歷背景,但並沒特別指定要透過向德恩,也沒要求他去了解。

檢方根據邵維強和向德恩證詞相符,且無其他客觀證據足以證明他有刺探公務秘密行為,因此依罪證不足,不另為不起訴處分。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貪污等罪將他起訴,並向高雄地方法院求刑有期徒刑12年,宣告褫奪公權,以儆效尤。邵維強則被金門地檢署依涉違反國安法、銀行法、貪污等罪起訴。

全案起於退休軍官邵維強因民國100年間參加向德恩跟尤姓前妻婚宴結識2人,但在107年得知向德恩因離婚心情低落萌生退伍念頭時,即假藉關心之意,勸說他不要退伍,且可透過人脈逐步升遷計畫吸收他成為共諜。

邵維強先是協助向德恩遷移戶籍至名下旅行社,再交付中共組織人員所致贈的長白山印章與「(已故中國人民解放軍將領)向守志回憶錄」。邵維強在和向德恩108年10月餐敘後還以「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早一點讓習大大(中共總書記習近平)那邊認同」等語遊說他為中共效力,或在戰爭時不抵抗投降。

向德恩更為貪圖升遷應邀簽署「本人向德恩在此宣誓,本人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未來也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力為祖國為組織效力,早日完成和平統一神聖光榮使命」的投降承諾書,還合影留念讓對方向中共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