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一特享榮民待遇? 馮世寬反對

指他們已得到應有榮譽 退輔會提四大理由不贊同修法

立委提案修法,將過去為期3年役期的「陸一特(陸軍第一特種兵)」納入退輔會服務對象,但退輔會持反對意見,強調陸一特仍屬義務役性質,退輔會主委馮世寬(左)11日在立法院表示,根據法律規定,與榮民有區別。(中央社)
立委提案修法,將過去為期3年役期的「陸一特(陸軍第一特種兵)」納入退輔會服務對象,但退輔會持反對意見,強調陸一特仍屬義務役性質,退輔會主委馮世寬(左)11日在立法院表示,根據法律規定,與榮民有區別。(中央社)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退輔會主委馮世寬十一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談到「陸一特」享榮民待遇時表示,站在退輔會的立場,他們到各個農場都會得到優惠的價格,已經得到應該有的榮譽,退輔會表示,「陸一特」當年僅較當時陸軍一般兵多服義務役一年,若一起納入恐造成權利義務不相當。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民進黨立委蔡適應等人近日皆提出增訂曾以陸軍第一特種兵身分(陸一特),連續服役三年的義務役官士兵,納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服務對象,亦即提供榮民身份。

馮世寬表示,在那個時代,國家已經把所有榮譽、紀念章還有優待歸給他們,站在退輔會的角度來說,「他們到各個農場,都會得到優惠的價格,我想他們已經得到應該有的榮譽」;就像是現在服兵役,服四年或者十年,能夠接收到的照顧也是有區隔。

退輔會指出,目前陸一特人數約十萬六千人,考量將陸一特納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所稱的退除役官兵,所增加的財政支出過於龐大。

退輔會認為,此舉將造成財政負擔過於巨大,提出「不符輔導條例輔導宗旨」、「政策涉及人數眾多難以掌握」、「權利義務不相當」、「有違比例及平等原則」等四大理由,反對這項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