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一特義務役 退輔會反對納入榮民

陸一特老兵力爭補償權益,退輔會稱陸一特是義務役,不具榮民身分。(本報資料照片)
陸一特老兵力爭補償權益,退輔會稱陸一特是義務役,不具榮民身分。(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國民黨立委洪孟楷都提案修法,將過去役期3年的陸一特(陸軍第一特種兵)納入退輔會服務對象,並提供榮民身分。但退輔會昨赴立法院報告時持反對意見,強調陸一特仍屬義務役性質;退輔會主委馮世寬也說,根據法律規定,陸一特與榮民有區別,而且「他們已經得到該有的榮譽」。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昨審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正草案》,跨黨派立委提案給予陸一特榮民身分,並納入退輔會服務對象,不過退輔會持反對意見。

退輔會書面報告指出,陸軍第一特種兵是民國55年,國軍為維繫部隊戰力需要,依據《兵役法》對當年2年役期的義務役官兵抽籤,對抽中的陸一特役男實施臨時召集1年,因此總計服役3年,後因兵員已足夠,自76年1月1日起停止。目前擁有陸一特榮譽證人數10萬6000人,未領證者,退輔會推估還有約10萬人左右。

退輔會報告指出,陸一特與義務役士兵是依《兵役法》履行法定義務,其服役法源依據及規範目的、役別、年資性質與計算等均不相同,且陸一特政策涉及人數眾多難以掌握。重點是陸一特仍屬義務役性質,若享有與志願役同等權益,恐將有違比例及平等原則。

馮世寬昨表示,陸一特到退輔會主管各農場都會得到優惠價格,已得到應該有的榮譽,退輔會對他們為國犧牲奉獻都非常感激,但根據法律規定,陸一特與榮民有區別。

馮世寬舉例,就像現在服兵役,服4年或10年能受到的照顧也會有所區別,但對於立委能夠關心此事,他個人覺得非常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