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龜速大客車車間距大於150公尺 將顯示車號及車速

雪隧龜速大客車要注意了!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宣布,繼小客車後,國五北向雪隧的慢速車示警系統,自(一)日起,將針對車速低於六十五公里,且與前車間距大於一百五十公尺之大客車進行慢速車示警;並透過隧道內的路側資訊可變標誌,顯示龜速車之車號(遮蔽一碼)及車速,以提醒駕駛在速限範圍內加速行駛,切勿拉大車距,不要再當路隊長。

高公局表示,國五北向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設於雪隧北向二六~二七k、二O~二一k及一八~一九k等處,針對外側車道車速低於六十五公里,且與前車間距大於一百公尺之小型車進行慢速車示警;據統計今年十月八日至三十一日,通過雪隧北向路段之小型車約有七十八萬輛次,共示警慢速車約一點三萬輛次,約占一點七%,同時段通過之大客車約有一點九萬輛次,車速低於六十五公里,且與前車間距大於一百五十公尺者約約佔一點九%。

此外,雪隧最低速限為七十公里,另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小型車與前車須保持五十公尺以上、大客車與前車須保持一百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如因隧道內道路壅塞、事故或其他特殊狀況導致車速低於每小時二十公里或停止時,所有車輛應保持二十公尺以上行車安全距離。

高公局提醒,雪隧最低速限為七十公里,另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小型車與前車須保持五十公尺以上、大客車與前車須保持一百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高公局提醒,雪隧慢速車示警雖不作為執法取締使用,但在國道不壅塞情形下,車速低於最低速限者,或未保行車安全距離者,若遭國公警局取締,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以新臺幣三千~六千元罰鍰,籲請民眾行駛國道時,務必依速限規定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