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警烏龍用錯法條 超速罰單金額暴增

雲林縣 / 吳烈安 張智鈞 吳建宏 報導

雲林警方竟然開出了共34張的錯誤罰單!原因是負責製單的員警,處理民眾在一般道路上超速時,竟然錯誤引用了高速及快速道路的法規,讓原本最高只能罰到2400元的罰單,變成了3500元,1名林先生收到罰單,發現金額不對勁投訴,警方才趕緊通知監理所,將這34張罰單全部註銷,並寄出通知單,告訴民眾不必繳款,同時也會處分開錯單的員警。

林先生收到這張雲林警方開出的超速罰單,說他在台1丁線超速,要罰3500元,原本摸摸鼻子準備乖乖繳款,但林先生卻覺得怪怪的,當事者林先生說:「同時收到2張罰單在同一個路段,那彰化縣用40條在罰款雲林縣就用33條,然後金額又相差很大彰化那個1800嘛。」林先生不能理解,在同樣的路段超速,為什麼引用的法規不同,罰款也差了快1倍,向雲林警方投訴後才知道,竟然是製單的員警,在處理一般道路上的超速時,錯誤引用了高速及快速道路的法規,讓原本最高只能罰到2400元的罰單,變成了3500元,而且這名員警不只開錯1張,而是開出了高達34張的錯誤罰單。

雲林縣警局交通隊組長廖添寶說:「11月9日寄發出去的這34件的超速違規罰單,我們的同仁在用電腦製單的時候,是屬於人為疏失去勾選錯誤,也立即通知各個監理裁罰機關。」雲林警方向民眾道歉,也承諾會處罰開錯單的員警,這樣的疏失,會不會已經造成民眾多繳錢?警方強調,這34張罰單,已經透過監理所設定成無法繳納,而且經過清查,都還沒有人繳交,不過為了保險起見,還是寄出了34張的通知書,告訴民眾 這些罰單錯了 , 等到新罰單寄到以後再去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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