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動計劃」被控非法招選舉開支 戴耀延認罪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及另外兩人,因為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時在港媒《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則廣告,招致約25萬港元選舉開支。但三人並非候選人或選舉代理人,因而被控告四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

戴耀廷本已因民主派國安法初選案被還柙逾一年,他週一(4月25日)在區院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法官排期於五月判刑。其餘兩名被告葉劍青和石守正,在案發時是「雞蛋同盟有限公開」董事。經過控辯雙方協議,兩人在承認案情的前題下,獲准簽保守行為一年,撤銷控罪。

香港立法會議席過往以比例代表制形式選出,民主派的得票一直都多於建制派,但受制於選舉形式和功能組別參選門檻高,席次卻是議會中的少數。

2016年立法會選舉前夕,戴耀廷等人發起「雷動計劃」,呼籲選民按建議策略性地投票,以協助民主派贏得更多議席,涉案的廣告正是宣傳這個項目。廉正公署於選舉後五年,即2021年才拘捕三人並提告。北京在2021年通過決議,修改香港的立法會及特首選舉制度。

代表戴耀廷的大律師在庭上作求情陳詞,指本案與一般選舉舞弊案不同,戴耀廷沒有從中獲取任何個利益。律師表示,整個籌備計劃公開透明,所有款項由眾籌所得,沒有欺詐成份,更沒有影響選舉的公平公正,而過往亦未有類似起訴案例。這項控罪以往大多用以控告賄選等舞弊行為。

不過法官說向控方確認,這次檢控並非指控「雷動計劃」有問題,亦非政治檢控,僅是就非法招致選舉開支提告。控方則要求法庭在量刑時,要考慮「雷動計劃」是非常龐大的計劃。

(香港電台、獨立媒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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