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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掛牌改稱"微型二輪車" 11/30上路

台北市 / 方莉婷 林志純 報導

今年5月立法院就三讀通過,電動自行車要掛牌列管,改稱「微型二輪車」並且要保強制險,11月30日就要上路,只要改裝過的電動自行車,一率需要恢復原廠設定才能掛牌,有2年緩衝期。不過電動自行車的使用,光是移工就占了5到6成,記者實際詢問外籍移工,大多都不知情,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會和仲介公司加強宣導,也會製作七國語言的文宣,公路總局也提醒,11月30日,如果移工要買掛牌的微型二輪車,需要雇主簽署同意書。

旅行時騎著電動自行車,輕巧又方便,不過根據統計,今年1到8月,光是電動自行車釀成的事故,就多達5800件,比去年同期多了將近1000件,立法院今年5月三讀通過,將電動自行車掛牌列管,改稱微型二輪車,11月30日就會上路。

印尼新住民說:「(姐姐你有聽說身邊的人在談這件事情嗎),是沒有耶。」實際詢問移工,對掛牌一事大多不知情,但電動自行車使用族群,光是移工就占了5到6成,交通部的宣導似乎不太夠力。

印尼新住民說:「你如果亂停被拖走,他怎麼處理如果沒有牌,不見的話不知道去哪裡找。」印尼新住民說:「宿舍跟工廠都是離比較遠,對他們(移工)來說就不公平。」

雖然月底將近,但微型二輪車掛牌,有2年的緩衝期,民眾需到監理所,攜帶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掛牌,但緩衝期過後,只要未戴安全帽改裝載人,時速超過25公里,酒駕毒駕未保保險都會開罰,其中改裝最重罰5400元,超速也會開罰1800元。

而且移工11月30日後,如果要買掛牌的微型二輪車,還需要雇主簽同意書,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組組長魏武聖說:「雇主同意書事實上,裡面就是一個管理的內容,跟法律責任是沒有關係,移工仲介公司,比如說某某公司裡面,去做這樣一個宣導,通知單還有7種文字(語言)。」

公路總局希望掛牌上路後,能有效遏止事故及改裝情形發生,後續也將討論開班授課,加強宣導道路安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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