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充電樁設置 加油站面積限制鬆綁

為因應淨零排放運具電動化轉型政策,除交通部外,經濟部亦鬆綁法規並重新盤點所屬單位業管場域,包含國營事業所轄場站、商業設施、會展中心、水利設施景點、工業區及科技產業園區等,業管場域設置充電樁目標量預計擴大至慢充三六五槍、快充三○二槍。

經濟部表示,於去年即規劃所屬事業單位業管場域推動電動汽車公共充電樁設置,目標於二○二五年前設置慢充二百槍、快充五十九槍,惟為因應二○五○年淨零排放宣示,經重新全面盤點合適的增設地點,並將持續配合電動汽車市場發展脈絡,滾動式檢討目標量。

考量加油站為公共充電樁設置重要場站,經濟部業於四月十五日修正發布「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廿六條,增訂設置電動汽機車電池充電服務設施等,不受加油站面積應有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限制,將有助於加油站基地面積小於一千平方公尺之加油站業者增加充電樁設置選擇,並利其多角化服務與轉型。

經濟部指出,經盤點民間加油站已設置約三十槍,而法規鬆綁後,中油公司及台糖公司分別調高設置量至九十槍及八十槍,期望藉由國營事業帶動民營加油站,加速投入公共充電樁設置。除加油站外,台電公司與台水公司也規劃於所轄場域合計設置八十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