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載客賺百元 白牌車遭重罰10萬還扣雙照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7日電)公路總局苗栗監理站人員今天在後龍火車站攔查到白牌車非法載客,駕駛該趟車資收取新台幣100元,但因違反公路法第77條,遭罰10萬元,且車輛牌照及駕照均被吊扣,得不償失。

苗栗監理站指出,稽查人員下午偕同苗栗縣警察局在後龍火車站附近,針對可疑車輛予以攔檢,發現1輛鐵灰色自小客車搭載3名學生準備下車,經分別訪談乘客及駕駛,乘客坦承由仁德醫專搭至後龍火車站,3人付費車資100元,白牌車司機則辯稱為「載朋友」,不承認有收取費用,但仍遭稽查人員識破,開出10萬元罰單並將吊扣車輛牌照及駕照。

苗栗監理站站長蘇淑賢表示,未經申請核准,以自用車輛經營計程車客運業,違反公路法第77條規定,將依情節輕重,處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駕駛人駕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

蘇淑賢指出,若有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如此重罰是希望遏止白牌車攬客歪風,以保障合法計程車駕駛權益。

苗栗監理站提醒,白牌車駕駛所使用車輛無乘客險及相關保險,若發生事故恐求償無門,毫無保障,呼籲民眾切勿為一時方便搭乘違法白牌車。(編輯:吳協昌)11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