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藝人李知勳遭原經紀公司舉報


韓國藝人李知勳 近日被原經紀公司以散佈虛假事實等罪名舉報到了警方。

李知勳今年4月曾表示自己在原經紀公司出演三部電視劇,,沒有得到一分錢片酬,對此他的原經紀公司表示否認,稱雖然有過拖欠,但公司一直都定期與李知勳進行收益分配,李知勳所謂沒有拿到一分錢的說法根本就是無中生有,他不負責任的造謠給公司形象造成了嚴重打擊,因此公司決定向警方舉報,利用法律手段追究李知勳的造謠責任。

李知勳在以《學校2013》出道,曾出演《最佳李順心》,《月升之江》等作品,去年7月他向法院申請與原經紀公司解約並得到法院支持,目前他成立了自己的經紀公司。

姜多玧/文 版權所有Mydaily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