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錢遭誤認車手!女子拒檢遭警帶回管束 資深警揭「盤查標準」

記者王韻筑、王翊軒/台北報導

台北市大直一處百貨商場,21日晚上一名女子在提款機旁神情有異,警方懷疑她可能是車手或遭到詐騙,上前盤查,但她拒絕出示證件想離開,還吼叫推擠員警,警方並未逮捕或壓制但見女子情緒激動,將她帶回警局聯絡家人。資深刑警分析,警方盤查須符合合理懷疑和事實足認,而且一定要報上身分;而律師則表示,民眾若因違法盤查或抓錯人受到損害,可以提出國賠。

女子在商場領錢,卻遭警方盤查。
女子在商場領錢,卻遭警方盤查。

和警方爆發拉扯,女子死命想走但被員警給拉住,雙方持續對峙,警方不斷安撫情緒。

同意到警局說清楚,原來這名女子21日晚上在大直百貨商場提款機旁遇上警方盤查,當時員警見他神情有異,懷疑恐怕是車手或是遭到詐騙,但女子拒絕回答、出示證件,還轉而大吼和推擠員警,警方帶回管束隨即通知家人。儘管沒有逮捕或壓制,但事後女子並沒有犯罪事實,也被質疑,警方處置過當嗎?

女子剛好在車手熱點的提款機旁,警方不免懷疑。
女子剛好在車手熱點的提款機旁,警方不免懷疑。

記者王韻筑:「資深刑警分析,像是這個案件符合警方攔查的要件,包含她當時站在車手熱點的ATM旁,而且剛領完錢正在整理包包,神色異常之外也不願意拿出自己的證件,甚至迴避警方,因此符合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者。」

資深刑警:「像是你攔下一輛車,車窗搖下來裡面傳來濃濃的k他命味道,那這就是警察發動盤查的依據,但前提是要表明警察的身分。」

若遇上便衣警察盤查,對方必須先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但像需要隱匿行蹤的埋伏、攻堅則可以不需先告知身分,但必須要持有強制處分的令狀。而警方的違法盤查,民眾更能提出國賠要求。

便衣警察執勤盤查,必須先出示證件。
便衣警察執勤盤查,必須先出示證件。

律師蔣子謙:「(認為)警察是違法的,臨檢盤查的話,民眾這個時候不妨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向警員索取異議單,做為日後訴訟上爭執之用。」

人民保母抓壞人,盤查絕非漫無標準,不容違法盤查,甚至抓錯人,侵犯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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