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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汴坑溪2案死 死者妻公開照片反駁

台中市 / 賴曼妮 張智鈞 吳一中 報導

太平頭汴坑溪溺水兩死案,兩名死者,分別是27歲的陳姓男子,和8歲的李姓男童,男童爸爸,指控是陳姓男子,將兒子拉下水。不過,陳姓男子的太太,提供照片,是兩人溺水當下的狀況,陳太太強調,當時以為他們是在玩,所以拍照,事後才驚覺先生已經溺水。從她拍攝的照片中可以看到,兩人溺水的位置有一段距離,會將照片提供給檢方,而男童相驗結果也出爐,外觀沒有明顯的傷勢。

27歲陳姓死者的太太,出示了溺水的畫面,當時陳姓男子,已經溺水表情痛苦,而李姓男童則被爸爸抱在懷中,男童的姐姐蹲在岸邊伸出手,試圖要拉住弟弟,男童爸爸說:「我有下去救我小孩,我拉到他另外一個男的,又把他(男童)拉著把他拉走。」陳姓死者太太說:「表情上面其實看到,他(陳男)是很痛苦的,他手的距離其實沒辦法,硬拖著他(男童)的腳下去。」

陳太太公開溺水照片,反駁一開始,男童爸爸說,是陳姓男子拉住男童腳,才導致男童溺斃,陳姓死者太太說:「那時候我誤以為他們在玩水,所以想說拍下來,紀念他們一起出來玩。」溺水案事發第二天,雙方家屬都重回現場招魂,場面哀戚,意外發生在,昨(9)日中午,李姓男童一家五口出遊過母親節,爸爸在工地認識的陳姓男子也帶著太太參加,雙方到太平頭汴坑溪的溪邊烤肉,陳姓男子疑似喝酒後跳下溪中玩水,8歲的男童靠過去看,結果滑倒跌入水中,雙雙溺斃。

記者VS.檢察官說:「(男童身上有被抓的痕跡嗎),這部份我們會再確認。」檢方一早相驗男童遺體,確認身上沒有明顯的受傷痕跡,但由於,意外現場,設立禁止戲水的告示牌,家長還帶著孩子下水,有沒有涉及過失致死,檢方還要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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