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過度點餐 台商加強規勸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但統計大陸每年糧食損失浪費達到700億斤以上,讓《反食品浪費法》草案22日在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首度亮相,訂出餐飲業者可對明顯浪費消費者收取處理廚餘垃圾費、不得誘導超量點餐等規範。在上海擔任餐飲主管的台幹指出,店裡許多反浪費措施過去陸續實施,包含規勸過度點單等,尤其今年稍早官方更強調反浪費,之後認為餐飲產業應該都會進一步加強員工訓練對這塊的風險意識。

此外,該《草案》也明定涉及食物浪費「吃播」違法。儘管稍早8月已要求相關直播平台不得鼓勵這類風氣,但這次直接禁止廣播電台、電視台與網路影音業者製作、發布、傳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節目。若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者,除可處1萬元以上(人民幣,下同)、10萬元以下罰款,甚至可停業整頓、追究負責人法律責任。

食物沒吃完 不致多收費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22日召開,其中《反食品浪費法》草案備受關注。當中共有32條,分別對定義、反食品浪費的原則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門職責等做出規定,並規範餐飲業者可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處理廚餘垃圾的相應費用;同時應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除應提供小份餐做選擇外,也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

針對消費者最直接相關的浪費增收費用部分,餐飲業台幹認為可能要視餐飲類型而定,例如吃到飽就可能有這規定、避免無故拿太多的浪費與增加成本。只是像「一人食」套餐模式,一般會在點餐前就建議客人適當的用餐量,實務上最後若真吃不完也不太可能多收費。

立法具體 後續擴及食安

該台幹認為,台資餐飲業一般都有避免過度點餐、浪費食物的意識,之後應該會在員工訓練上加強提醒,也可能做些警語或調整服務SOP來提醒客人。

據《21世紀經濟報導》引述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愛國說,從立法效率上考慮,這次《反食品浪費法》草案聚焦消費面,立法技術相對具體,但後續擴及到糧食、食品安全和環境保護將是長期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