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北檢起訴彭文正,却坑了蔡英文?

自前年總統大選期間,就爭議不斷的蔡英文論文門,最近又成了熱點,不是因為終於「找到了」蔡英文總統的博士論文或正本證書,而是北檢起訴了從前年就咬定論文學歷為假的媒體人彭文正,這個也不稀奇,畢竟事涉國家元首的誠信與舉行聲譽,稀奇的是,這件案子的另外兩名被告林環牆與賀德芬教授都不起訴;但兩位教授顯然不領北檢的「情」,再次舉行記者會把追查蔡英文論文為假的過程再次話說從頭,並聲言「請檢察官再議」,另行起訴他們倆。

很難想像,司法爭訟會有人自請被起訴的,獨獨這個案子,三位博士學者(彭文正也曾任教於台大)從開始質疑蔡英文博士論文,並遭蔡英文提告後,就大剌剌請檢方「起訴我們」,理由無他,因為只有站上法庭,他們才有機會在法庭公開提出各項證據,並請求公平調查;也只有在法庭上,特別是倡言司法改革推動「國民法官」的民進黨蔡政府的法院,可以開放旁聽,甚至有機會爭取「試用」參審(雖然法官未必有膽子拿這個案子試驗),不像檢察官偵結前,事事皆可以「偵查不公開」,迴避說明;這也是為什麼賀德芬請檢察官再議並起訴她,而被起訴的彭文正會謝謝檢察官「幫忙」,給他一個公平調查的機會。

蔡英文論文門發生兩年多來,從各說各話各執一詞,到海外華人學者投入調查,或親訪英國倫敦大學,比對後來才提交存放於圖書館的論文,乃至與政經學院往來查證蔡英文的上課紀錄與口試委員,甚至彭文正被起訴之際,才剛從英國「調查」返台依程序隔離中,簡單講,不論這些學者提出的各項「證據」,從「補發」的畢業證書校長簽名不對、上課卡的時間不對、授予博士學位的機關不對(一九八四年政經學院還不能單獨發放學位證書)、論文注釋或內文前言後語不搭軋…,都沒辦法得到「一致的真相」,信者恆信,不信者始終不信,信者當然也包括不管蔡英文有沒有博士學位或論文,都不影響她高票當選總統事實,何況博士學歷本來就不是參選總統的要件。

但對學者則不同,「學術倫理」就是他們的品格認證,抄襲都不能容忍,何況造假或者欺騙;對於查證蔡英文論文會被告,他們同樣難以理解,因為這不折不扣屬於「學術自由」範疇,在政客的道德禁忌中沒有「說謊」這一條,學者則不然;賀德芬痛駡蔡英文論文門是「三十七年的詐騙案」,自有其理智與感情的道理。

20210401-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召開「控訴檢察機關差別待遇」記者會。(蔡親傑攝)
20210401-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召開「控訴檢察機關差別待遇」記者會。(蔡親傑攝)

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召開「控訴檢察機關差別待遇」記者會。(蔡親傑攝)

對蔡英文而言,論文門讓她進退兩難,她選擇提告以捍衛聲譽,也可藉司法告訴表示態度,當然,也讓眾聲喧嘩的媒體因此噤聲;不過,蔡英文疏忽了學者對學術倫理的堅持,「寒蟬效應」對媒體巨對學者微;北檢起訴彭而放過林、賀,同樣犯了重學者而輕媒體的毛病,比方起訴書竟指彭文正是為了搏節目的點擊與收視,偏偏他們起訴的彭文正,不僅僅是曾經節目因政治因素被停掉的媒體人,還是貨真價實的博士,也曾最高學府台大的專任教授,在他身上「學者的執拗」不會比林、賀更少。

北檢偵結起訴彭文正,沒能拆解蔡英文論文門的引信,相反的,引出更多非議,第一,蔡英文提告四百多天沒有動靜,開始偵查後甚至沒有傳喚林、賀,當然,告訴當事人蔡英文當然沒有到庭,這屬於檢查官辦案的一般程序,這也正是司法為人詬病之處,為什麼有權有勢的提告者,可以「居高臨下」俯視被告?第二,北檢認為林、賀盡查證義務,無真實惡意,所以不起訴,彭則有私怨及搏收視,所以起訴,三位學者在論文門上幾乎一起行動,有沒有頻道節目豈能做為真實惡意的準據,若照這個起邏輯,但凡有頻道、媒體者豈不人人自危?第三,北檢偵結起訴後,起訴書未能同步掛上官網,甚至連新聞稿都沒有,這也是北檢處理一般案件的慣性,司法記者寫寫就算了,哪裡能算?當各質疑北檢起訴理由荒謬的時候,甚至沒有一份官方文書或新聞稿自證公平公正,想幫北檢辯護都不知從何下手。

北檢對三位學者被告的差別對待,是敗筆之一;沒有完整新聞稿說明,是敗筆之二;另外起訴彭文正「意圖使他人不當選」,更是滑天下之大稽的敗筆之三,蔡英文創下歷史新高的八百一十七萬總統得票數,難道是幻象嗎?司法追究他人「意圖」同時,難道不該審視結果嗎?最後,留下一個尾巴給法院,當然是敗筆之四,蔡英文本人大概都無言以對;北檢起訴都拖了兩年多,法院當然可以比照辦理,再拖個二年多三年,蔡英文也就卸任了,想像一下,卸任的蔡英文前腳被總統府公告依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境管」,後腳要為自己的論文真偽上法庭,會是什麼場景?檢察官起訴彭文正,十足坑了蔡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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