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大學的脊梁,司法的恥辱柱

保外就醫就能做什麼事、不能做什麼事,非總統決定,而是法務部、監獄做的決定,若行為不當,違反保外就醫,就應去執行法律。」這段話,是蔡英文總統在二0一九年底競選總統連任的電視辯論會的「宣示」,蔡英文宣示七十二小時後,因貪汙入獄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出席記者會回嗆,「人不怕關、不怕死最大,去叫蔡英文總統連任再叫我回籠,阿扁等你。」

三年五個半月過去,陳水扁果然很猛,不但能出席記者會、募款餐會、輔選造勢大會、主持電台節目,最近為了選罷法修正草案要不要納入排黑(洗錢)禁選條款,走上凱道,向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行使他的「請願權」,出席「新台灣國策智庫」選罷法修正研討會,還走進大學校園,應邀演講,講題是「站在時代的風口浪尖,陳水扁對於台灣民主的見解」,暢談「民主」的陳水扁,毫無所覺,他的民主站在了「法治」的對立面,如果政府沒有足夠的糾正機制來恢復法律的精神,民主法治就更容易衰退,保外就醫却能趴趴走的卸任元首,以實際行動,成為台灣民主法治衰退的因素之一,不啻是台灣民主的最大反諷。

更神奇的是,因為走上凱道請願遭致非議的中監,迄今未對扁此舉是否踩法律紅線,做出核定,但陳水扁挺乖覺地對接續而來出席智庫研討會和大學講座,都事前提出申請,中監則表示,遵醫囑認為陳水扁參加類似活動,「對其病情有助益」,因此准許。

進入校園的陳水扁則相對低調的演講不開放,講前講後都未接受媒體採訪,但毫無疑問,與中監之前的「四不原則」─不上台、不演講、不談政治、不接受媒體採訪,至少犯了三禁。展延保外就醫三十四次的陳水扁,幾乎沒有任何公開活動被中監認定為「違反規定」,莫怪立委王鴻薇譏諷,「哪個保外就醫生活如此多采多姿?下一步要不要校園巡迴演講?要不要再出來選總統?司法尊嚴到底在那裡?」

民主國家的法治基礎以人權保障為前提,如果認為保外就醫者的規範應該放寬,那就該一視同仁,不因受刑人的身份有特殊對待,法務部如果能拿出第二位趴趴走的保外就醫受刑人,陳水扁引發的爭議不至於如此綿綿無絕期。

受刑人當然也有其人權,根據《監獄行刑法》,要對受刑人健康定期進行評估,在監不能治療者才能保外就醫,而根據《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符合保外就醫情狀規範相當明確,包括:罹患致死率高的疾病,繼續執行不能保其生命、衰老或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病情嚴重必須長期在外住院治療、肢體障礙嚴重必須限期在監外復健、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危險、罹患法定傳染病,在監無法隔離治療;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當年即以上述條款,經中監培德醫院評估後「拒收」,責付給其子陳致中,並限制住居與出境;陳水扁當年同樣依此由醫療小組評估,讓他在培德醫院住了一段時間後保外就醫,八年過去,精氣神具佳,既能嗆蔡英文,還能四處演講民主與終身禁選條款違憲的陳水扁,「病情」有哪一點符合上述要件?

「保外就醫」不是假釋、不是刑期屆滿,根據管理要點,病況已治癒或改善時,就應書面通知受刑人反監執行。然而,所有的法律規範碰到陳水扁就轉彎,醫療小組沒人敢該他病情已改善,陳水扁任何活動中監都說「有利其病情」,法院也沒法要求他上庭審結還未結案的一干弊案,唯結案才能談特赦,而這樣的陳水扁還能夸夸其談憲法、法律的比例原則、以及民主。

更遺憾的是,這一回,陳水扁走進的不是政治活動,而是校園講座!東吳大學若追溯前身蘇州大學,擁有歷史最悠久的法學院,甚至以「亞洲第一法學院」自豪,對陳水扁的講座活動大概有難以言說的尷尬,因為邀請陳水扁演講的是「政治系學生會」,校方或許基於學生自治,未加勸阻,好奇的是,為什麼大學生會認為邀請保外就醫受刑人校園演講是適合的活動?這就是大學生對民主與法治的認識?難道相信卸任元首可以享受法治特權?還是政治可以凌駕司法?前台大校長管中閔卸任出書《大學的脊梁》,詳述政治、司法、監察染指大學自主的歷程,這根脊梁擺在東吳,却成了司法的恥辱,東吳大學要慶幸的是,邀請陳水扁的是政治系,而不是法律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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