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一年後 多人入監、港蘋落難 撐起雨傘卻難海闊天空
文:李郁莉(新聞工作者,2019年曾至香港採訪報導反送中運動)
《國安法》頒布後,大幅為中國大陸政府及港府擴權,新增4項罪行:「分裂國家罪」、「顛覆政權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最高可判終身監禁。由於在條文中「顛覆政權、分裂主義、恐怖主義活動及勾結外國勢力」,並未有明確行為規定,任何言行舉止,乃至新聞媒體發言,都可能成為治罪證據,產生寒蟬效應。而這項法案中,最受爭議的部分,在於得以行政指揮司法,由北京指派負責人的中國大陸國安公署成最終權力源,允許祕密審判、和將人送到中國大陸審判,比起2019年,香港民眾在反送中運動當中極力阻擋的《逃犯條例》,國安法的控管力道以及範圍更加嚴峻。截至今年3月,彭博統計因國安法被逮人數已超過百人。
香港是在清朝鴉片戰爭期間割讓給英國,展開英治時期,1984年9月26日,中英兩國政府在北京草簽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和三個附件,同年12月19日,在北京正式簽署《中英聯合聲明》,時任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鄧小平承諾主權移交後五十年不變:「讓那裡(香港)馬照跑、舞照跳,保留資本主義生活方式。」並納入《中英聯合聲明》條款中。然而,在《國安法》的架構下,過去所謂的港人治港、五十年不變,已成空殼。
Yahoo奇摩帶你看香港自回歸至國安法實施一年來,經歷的巨大改變。
1997年7月1日
香港主權移交
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在1997年7月1日0時0分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把香港主權由英國交給中國大陸,結束近153年的英治時期,當時出席儀式的有中國大陸代表江澤民,以及英國代表查爾斯王子。時任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鄧小平承諾主權移交後五十年不變:「讓那裡(香港)馬照跑、舞照跳,保留資本主義生活方式。」並納入《中英聯合聲明》條款中。
2002年基本法
陸試圖納入叛國煽動罪未果
在香港版國安法草案的介紹當中,提及到的「基本法第23條」,此法是中國大陸政府2002年要求港府設立,內容提及國家安全、叛國、煽動叛亂等罪行,引發香港民眾擔憂,擔憂此法將危及民主自由,2003年爆發七一大遊行,最終港府只得暫停立法,未再提交該法案。
2019年反送中運動
港民大規模上街超過200日 抗爭逃犯條例修訂
2018年2月港男陳同佳涉嫌在台殺害懷孕女友逃回香港,促使港府2019年2月13日宣布修訂《逃犯條例》,此草案容許將香港的犯罪嫌疑人引渡至中國大陸受審,目標建立香港、中國大陸、台灣、澳門等地嫌犯移交制。引發香港民眾擔憂成為中國大陸擴權的理由,損害香港一國兩制的獨立性,從這天起,港民逐步累積不滿,阻擋草案通過,6月開始爆發大規模社會運動,超過萬人被捕,直到作為回應,11月24日,294萬港人在區議會選舉中投下神聖一票,以泛民派的大獲全勝,宣告了港人追求民主的決心,以及對林鄭月娥政府的不滿。
2020年5月28日 香港國安法表決
人大41天火速通過 國安法審理過程不公開
5月28日下午三時,第13屆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投票,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通過《香港國安法草案》,並趕在6月30日,香港主權移交23周年的前一天,全票表決通過《香港國安法》,宣布隔日即刻生效,當天香港多個民運組織宣布解散,包括雨傘運動後催生出的「香港眾志」、主張香港獨立的「香港民族陣線」等。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在社群媒體上表示,國安法通過後,「在香港從事民主反抗,憂心性命安危已不再是無稽之談。以十年起計的政治牢獄、送到白屋嚴刑銬問、乃至直接送中,誰也沒有辦法確定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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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 香港國安法執行日
紫旗現身街頭 國安法通過當日逮捕300多人
這天,同時也是香港主權移交23周年,部分香港民眾依舊上街表達訴求,警方逮捕了 300 多人,其中10人根據國安法被捕。民眾呼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即遭到警察的攔截盤查,警方也首度出示了新版紫色警告旗,上頭寫著「你們的行為,有可能構成《港區國安法》的罪行。」過去香港的警告旗過去只有藍色、橙色、紅色及黑色4種,紫旗為國安法專用的警告旗。隔日港府稱抗議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可能構成「國家顛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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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8日
駐港國安公署成立 陸情報員可在香港逮人
根據國安法成立的中國大陸駐港國安公署,在這天掛牌開幕,地點暫時選在中資的維景酒店,酒店外掛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現場戒備森嚴,多數媒體被隔在護欄外的記者區。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中國大陸駐港國安公署不受港府管轄、可以自行收集分析情報,讓中國大陸的情報人員有權在港進行調查、起訴,並允許將罪犯引渡至中國大陸,由中國大陸法院進行審判。駐港國安公署也是中國大陸政府在香港的第四個派駐機構,編制超過300人,略少於中聯辦。
2020年7月30日
12名香港民主派人士 被取消立法會參選資格
香港以勾結外國勢力、反對新法等為由,取消了12名民主派候選人的參選資格,包含派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現任區議員岑敖暉、《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等人,這12名民主派人士,接獲選舉主任通知,被取消9月香港立法會參選資格,理由是質疑是否擁護香港《基本法》保證效忠中國香港特區、以及是否反對香港《國安法》。第二天(7月31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推遲了9月的選舉,理由是新型冠狀病毒病例激增。
另外就在兩天前,首次在抗議現場之外,港警依國安法逮捕4名學生,年齡介於16-21歲,警方稱4人涉嫌觸犯港版國安法,4名學生屬於已於6月30日解散的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其中一人為創辦人,警方以網上言論和發言作為逮補依據,援引國安法第20條和第21條,並指出一個市民「只要作出宣告,已經是煽動的罪行」。
2020年8月10日
黎智英、周庭依國安法遭逮捕 罪名:勾結外國勢力
2020年8月10日媒體大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子、壹傳媒高層等7人,以違反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被逮捕,壹傳媒大樓也遭圍起封鎖線搜查,包括《立場新聞》、《香港電台》等網路媒體欲採訪均被拒,港警表示僅讓「不阻礙警方行動」的媒體接近,8月12日凌晨,黎智英以30萬元港幣保釋金及20萬元港幣人事擔保及凍結5,000萬元港幣獲保,但旅遊證件需被沒收。
同一天晚上約8點半,香港警方再前往前眾志成員周庭家中進行拘捕,周庭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2020年12月3日,黎智英因被指控欺詐再次被捕,遭法院拒絕保釋並下令將其監禁至2021年4月。2020年12月23日黎以現金港幣1000萬元保釋外出。2020年12月31日法院稱保釋決定有錯誤參照,對黎智英發布臨時扣押命令,將其再收押。隔年2月16日,法院以參與反送中期間未經批准集會為理由,將黎智英列為被告,再次拘捕,法官宣布拒絕保釋,於4月16日判決入獄12個月,又於5月28日因組織非法遊行加判14個月,之後刑期整合為監禁共20個月,黎智英自2020年底入獄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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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
4名民主派議員遭褫奪資格 即刻生效
香港政府依據中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宣布即時取消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資格,分別為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和梁繼昌,其餘15位民主派議員第二天傍晚也宣布集體請辭。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4名議員由於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強調,立法會議員是香港公職人員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真誠擁護基本法,他也認為這個決定,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對此美國國家安全顧問歐布萊恩,發聲明指中共公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警告會繼續制裁扼殺香港自由的人。德國、英國,和澳洲外交部也表示關注,還強調此舉嚴重損害香港高度自治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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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日 香港眾志成員入獄
黃之鋒13.5個月 周庭10個月
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遭控觸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被法庭判處入獄13個半月,同案被告前主席林朗彥、前副祕書長周庭。周庭被判10個月,林朗彥被判7個月,理由是2019年6月初「反送中」運動爆發,黃之鋒等人在同月21日,呼籲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黃之鋒同時承認另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周庭則承認另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周庭在法官宣判後,申請交保但被法庭拒絕;黃之鋒和林朗彥沒有提出,3人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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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6日
千名警力大規模逮捕民運人士 進港媒辦公室調查
1月6日這天,香港國安處出動超過千名警力,分頭進行大規模拘捕,一共有50多名民運人士因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被捕。逮捕與組織非官方初選以選擇反對派候選人參加立法選舉有關,包括著名的民主人士和前立法者。香港警方當天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多數被捕理由是以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撰文倡議的「真攬炒十步」相關之人,這是一篇過去戴耀廷在蘋果日報的文章,內容是透過否決預算案癱瘓政府,迫使特首辭職,違反港版《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同時,警方也到《立場新聞》、《蘋果日報》、《獨立媒體》等多家港媒辦公室進行調查,要求簽署交出文件令,必須在7天內交出港府指定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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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9日
中國大陸與港府宣布:不承認BNO護照為有效旅行證件
香港政府宣布,從 2021年1月31日起,BNO 護照將不再被視為有效旅行證件。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是在1987年根據英國法律所賦予的一種特殊地位,而且專門涉及香港,英國政府在2020年7月宣佈,由於香港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威脅香港人民的權利與自由,因此決定放寬BNO簽證權,於2021年1月31日開放申請,英國首相強生(Boris Johnson)則發表聲明說,對於英國為持有BNO資格的香港人,提供在英國生活、工作及定居的這項新路徑,他感到非常自豪,然而中國大陸政府和香港政府搶在申請前兩天,29日宣布,從1月31日起不承認BNO護照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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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0日
港警公布舉報熱線成效 半年收破10萬條檢舉訊息
香港警方公布「國安處舉報熱線」成效,「國安處舉報熱線」於2020年設立,目的在收集市民有關國家安全的資料和舉報,香港警方表示半年來已收到超過10萬條訊息,自2020年中旬實施國安法以來,已有超過100人被指觸犯此法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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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4日
香港國安法後首個六四 不准維園悼念 港警逮人
從1990年起每年6月4日,香港支聯會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舉行大型燭光晚會悼念「六四」,香港警方以新冠疫情為由,拒絶批准支聯會6月4日在維園舉辦年度燭光晚會的申請,並再三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集結」,當天官方出動7000名警力戒備,也封鎖往年舉辦晚會的維多利亞公園,不過4日晚間,港人還是來到了維多利亞公園外圍和銅鑼灣等地點進行紀念。在旺角地區,有學生組織發起紀念活動,警方出動驅離警告群眾違反國安法,一個晚上下來,港警共逮捕6人,開罰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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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7日
警方再度突擊香港蘋果大樓 拘捕5名高層
香港警方繼去年8月展開大規模拘捕行動,再度突擊搜查香港《蘋果日報》大樓,清晨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 「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香港《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等5名高層,香港壹傳媒隨後宣布停牌,暫停交易。警方搜查超過5小時後,收隊並帶走多箱證物。多名高層及記者的電腦被警方拆毀,硬碟被帶走,第二天香港《蘋果日報》決定6月18日報加印至50萬份,並於網路直播報紙從截稿、製版的誕生過程,凌晨民眾守候在報攤準備購買相挺。
2021年6月24日
香港蘋果日報被迫停刊 26年歷史落幕
6月24日最後一期的香港蘋果日報加印至破紀錄的100萬份,以「港人雨中痛別,我哋(們)撐蘋果」為頭版標題,為26年歷史畫下句點,當晚深夜,支持群眾出現在蘋果日報總部外,蘋果日報員工站在屋頂上拿著手機燈光致意,並隨後走向群眾鞠躬喊感謝,派送免費報紙。
在距離遭到大規模搜索一個星期後,港蘋1800萬港元的資產遭凍結,香港保安局放話,要求香港蘋果日報交出員工個資及敏感訊息,以換取資金解凍,無法支付員工薪水,以營運和員工安全為由,宣布停刊。
當天12點一過,香港蘋果日報網站以及有260萬粉絲的臉書專頁全部關閉3天後(27日),筆名盧峯的香港蘋果日報英文版總編輯馮偉光在香港機場被禁止出境,隨後以國安法逮捕。
如今,現年73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仍然在獄中服刑,中國大陸政府準備迎來建國百年黨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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