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辦事處投書 說明對菲舉措

(中央社台北26日電)駐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今天投書南華早報指出,中華民國對菲律賓槍殺台灣漁民「沒有過度反應,也沒有誤判情勢」,菲律賓政府應負法律責任。

南華早報19日刊登專欄作家波林(Philip Bowring)評論,指台灣對漁民被菲律賓武力槍殺反應過度,「不成比例」,並提及「大漢民族主義」。駐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對此以英文投書南華早報反駁,今天獲得刊登。

這篇投書首先對波林的評論表示「強烈反對」,並指中華民國「沒有過度反應,也沒有誤判情勢」。在事件中,菲律賓公務船攻擊手無寸鐵的中華民國漁船,是「非法使用武器」。

投書指出,菲律賓公務船除訴諸漁民生命外,還嚴重破壞船隻並在攻擊後拒絕援助船員,這種過度不當使用武力的行為已違反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3條第1款。因此,菲律賓政府應負起法律責任。

投書提到,這不是菲律賓人員及船隻第1次攻擊合法作業的台灣漁船,過去數年來諸多事件已導致生命損失,並對台灣人民留下苦痛。這種衝突每年都在這些海域爆發,菲律賓旨在讓台灣漁船放棄漁場,而向漁民開火並殺害他們。

在投書中,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強調,「這也是為什麼中華民國政府不再浪費時間,也要譴責此次攻擊事件。」

投書還針對波林提到的「大漢民族主義」表示,這與台北、馬尼拉的爭端完全無關。中華民國政府嚴正及堅決努力捍衛主權,保護人民權利及利益,包括漁權。

這篇投書最後提到,演習將使台灣漁船能在特別區域捕魚,並確保台灣漁民未來的生計及安全。做為國際社會負責任及愛好和平的一員,中華民國目的在依據聯合國憲章第2條規定,藉由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

除投書南華早報外,駐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3日也投書隸屬亞洲天主教會的新聞機構「天亞社」中文網,強調台灣務實理性對待在台工作的菲勞。10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