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首批退役選手轉任教練 11/10公布

記者張翔程/臺北報導

教育部體育署今年9月28日發布修正「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後,積極輔導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配合修訂各項要點,落實政府照顧優秀退役運動選手之體育政策,體育署長張少熙署長今(5)日宣布,首批共有25位優秀奧、亞運退役運動選手成功轉任教練,11月10日將在國訓中心網站公告正式錄取名單。

體育署在9月修法後,即輔導國訓中心訂定發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輔導績優運動選手擔任運動教練要點」,國訓中心隨即在9月30日公告109年度輔導績優運動選手擔任運動教練甄選簡章,辦理首批優秀奧、亞運退役運動選手轉任教練之甄選作業。

今年度甄選田徑、射箭、擊劍、舉重、自由車、棒球、壘球、射擊、橄欖球、體操、柔道、游泳、軟式網球、空手道、拳擊、跆拳道、羽球及桌球等18種運動種類,報名資格須符合「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第2條所定績優運動選手資格,即特優運動選手、優秀運動選手、優良運動選手、奧亞運參賽或達標運動選手等4級之一者,逕予輔導或甄選。

109年10月9日起至10月16日止受理報名後,國訓中心在10月31日召開「教練評審委員會」辦理複審面試,共計甄選25名退役績優運動選手轉任為教練,首批錄取者將在109年12月1日至110年2月28日,接受為期3個月的職能訓練,110年3月起派駐各級學校、基層訓練站擔任運動教練,或單項運動協(總)會任職,協助推動選手培訓事務。

體育署表示,未來將以每4年聘用100名優秀奧亞運退役運動選手,派駐各級學校、基層訓練站擔任運動教練,讓更多優秀運動選手得以繼續發揮運動專長,投入基層選手培育工作,將經驗傳承給更多新星選手,為國家培育更多傑出的運動人才。

體育署長張少熙(左)及競技運動組長洪志昌(右)召開首批退役選手成功轉任教練記者會。(體育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