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變挖礦場 員工半年竊電3.9萬度

學校竟成挖礦場!前桃園光啟高中官姓資訊技佐,把學校儲藏室打造成「礦場」,私自接電供13台主機24小時運轉挖礦,半年竊電3萬9074.88度、約14萬餘元電費,直到教務主任巡視校園發現才爆發,桃園地檢署偵查後,依竊盜罪起訴官男;提供挖礦程式的葉姓前組長則獲緩起訴,支付國庫3萬元。

光啟高中表示,第一時間已將官男解聘,日前也資遣了葉姓組長,但校方懷疑官男不可能隻手遮天,針對葉緩起訴部分已向高檢聲請再議。另學校是教育單位,希望行為人為自己行為負責,校方也會索賠到底。

36歲的官男,原在光啟高中任資訊技佐,去年1月透過同校55歲葉姓衛生組長,取得虛擬貨幣「挖礦」程式,打算透過電腦設備挖礦賺取「以太幣」。但他為了省下高額電費,竟私下在校內和平樓3樓儲藏室內架設機房,從去年2月15日起私接校內電力導入電能,以每小時運轉0.13度、24小時不間斷方式挖礦。

去年6月17日陳姓教務主任巡視校園,驚見校園儲藏室竟被當作挖礦機房,報警究辦。龜山警分局當場起出13台主機、101張顯示卡、19台電源供應器、5台螢幕、2台網路分享器和25台風扇等設備,並逮獲私接學校電力挖礦的官男。

檢方估算,官男挖礦124天,竊電達3萬9074.88度,犯罪所得14萬4577元,官男坦承不諱,桃檢依竊盜罪起訴。另葉姓組長提供挖礦程式,視為幫助犯,但檢方考量葉無前科且坦承不諱,予以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