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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屏居服員年薪破百萬 利潤共享補長照不足

高雄市 / 王美雅 許富傑 報導

高齡化社會的台灣,居服員角色越來越重要,卻始終有人力不足的現象,依照中央規定全職居服員的月薪至少3萬2千元,時薪200元以上,薪水誘因不夠導致人才短缺。但你知道嗎,在高雄跟屏東有居服員的月薪超過10萬,最高年薪140萬,這是照顧服務合作社透過利潤共享的非營利型態,讓全社78位居服員有超過一半以上能夠年薪破百萬,這樣的營運經驗對於補足長照人力缺也是一種可以參考的模式。

居服員劉小姐說:「會冷嗎。」50多歲的劉小姐來到95歲阿嬤這兒,俐落地幫阿嬤更衣,抱進浴室洗澡,居服員劉小姐說:「一二。」就像家人一樣信任,阿嬤對她摸頭擁抱,小動作看得出2人的濃厚情感。照顧臥床患者很不容易,協助身體清潔一下子就滿頭大汗,居服員劉小姐說:「蛋讓你配飯。」餵食外出陪伴日常照護,他們的角色對於申請居服員的家庭來說真的不可或缺。居服員劉小姐說:「你如果付出一點心的話,讓老人家變得很幸福,我覺得你如果付出一點心的話,讓老人家變得很幸福,我覺得這個也是很值得的事。」

資歷有4年的劉小姐目前服務5名個案,周一到周六平均一天工作7小時,工作雖然辛苦,不過她的月薪超過10萬,是一般居服員的2倍以上。居服員劉小姐VS記者說:「大概10萬左右,我想現在外面居服員待遇大概是,我想4萬應該就不錯了吧,對啊差不多,所以你這樣等於是超過2倍,超過了對啊所以要更加付出心意啊。」依中央規定,全職居服員的薪資制度分成月薪時薪及拆帳3種,月薪制至少要3萬2千元,若是時薪每小時至少200元,而像劉小姐這樣的居服員就是由長照機構的雇主與照顧服務員,雙方合意約定拆帳比例,照服勞動合作社總經理顏順天說:「如果你是依時薪制的話,通常就沒辦法給比較高,我們一開始就可以在當月份,就可以給他75%分配的比例。」

一般居服員多以時薪210-230元計算,每月最高5.52萬,而非營利型態的合作社,營運模式是給付75-84%照護費用,居服員每月月薪最高超過12萬。106年成立的興義合作社目前有78名居服員,年薪百萬以上的比例超過50%,高雄市議員郭建盟說:「他們透過合作社的營運型態,更成功地將(居服員)每個月平均薪資,提高到7萬2千元。」居服員是推動長照的關鍵角色,面臨薪資低人不足問題,政府得積極創造誘因,加速研議相關政策,推介多元產業成立合作社,也能讓長照人力缺的現況得以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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