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漁電共生優先區公告 流程簡化、效率加速

一一○年十月十八日及十月廿一日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高雄市「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岡山區及阿蓮區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區位範圍」、「永安區、彌陀區及梓官區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區位範圍」總面積共二千一百四十五.三三公頃,結合去年十二月公告高雄市「漁電共生先行區」總面積共六百二十一.七六公頃,高雄市漁電共生可加速推動區域已達二千七百六十七.○九公頃,佔高雄市魚塭總面積達71.29%,對高雄市漁電共生於一一一年底達成二百一十MW設置目標具相當助益。(見圖)

為推動漁電共生政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盤點「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區位範圍」,交由經濟部能源局辦理環境與社會檢核後,於一一○年十月十八日率先公告高雄市「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岡山區及阿蓮區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區位範圍」,另於一一○年十月廿一日公告「永安區、彌陀區及梓官區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區位範圍」,除原區域範圍比照一○九年公告「漁電共生先行區」模式擴大,這次更新增梓官區,有助高雄市業者加速漁電共生案場申設推動;此外,多數漁電共生案場多涉及海岸管理法特定區位,相關許可等相關法規申設流程,高市府會協助業者配合營建署等相關單位,完備法律及行政程序,全力推動「漁業為本 綠能加值」的核心與目標,促進傳統漁業轉型、綠電穩健發展,開創產業共生共榮的新契機。

高市府林欽榮副市長表示,截至十月廿二日止高市府受理漁電共生申設案件計三十三件,預估發電量容量約六十二MW;由於中央公告漁電共生先行區或優先區範圍內之案場申請程序簡化,將提高業者及養殖漁戶申設意願,有助一一一年底達成二百一十MW發電容量申設目標,同時呼應市府規劃北高雄S廊帶高產值產業規劃政策。高雄市漁電共生推動區域涵蓋全市魚塭範圍,不論是否為中央公告先行區或優先區,高雄市漁電共生專案推動辦公室皆會採主動協助與積極輔導態度推展,將持續協助整合府內外相關機關及資源,加速漁電整合性發展。此外,為鼓勵民間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持續開辦太陽光電補助,今年度總補助經費計一千五百萬元,補助金額每峰瓩(kW)從六千至一萬元不等,公告補助延長期限至十一月五日為止,鼓勵市民向工務局建築管理處查詢並踴躍提出申請。

林欽榮指出,市府海洋局及漁電共生辦公室將於十一月十一日在茄萣區辦理政策說明會,現場將有中央及市府相關單位說明這次漁電共生優先區公告事項及申設相關程序,業者及漁民朋友若對漁電共生有任何疑問,歡迎親臨或致電專案辦公室○七-七九九五六七八分機一八八七、一八八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