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道路工程弊案 田寮區公所員工等8人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4日電)高雄發生道路工程弊案,田寮區公所李姓承辦人員和市府養工處黃姓約聘人員、監工涉嫌收賄,橋檢偵結將3人和陳姓工程監造,郭姓營造商全家共8人依貪污等罪起訴。

橋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54歲李男在擔任高雄田寮區公所承辦人員期間,涉和53歲郭姓營造商共謀,在得標基層建設小型工程標案、道路改善工程等後,以較便宜的再生混凝土取代原生料瀝青混凝土施作工程,且郭姓營造商為順利通過驗收,還行賄市府工務局養工處37歲黃姓約聘人員及49歲黃姓監工。

檢方查出,李男透過協助郭姓營造商順利請款,通過驗收等共收賄約新台幣20萬元;黃姓約聘人員則和黃姓監工涉放水工程驗收,陸續收賄約30萬元。陳姓工程監造雖未收賄,但因涉嫌配合偽造文書放水,同樣遭檢方傳喚到案。

檢方經過數月蒐證,將涉嫌行賄的郭姓營造商和其配偶、2名子女4人、以及李男、黃男、2名監工等共8人依貪污、違法監造等罪起訴。且依李男未堅守公務員清廉、守法本職,不思把關道路安全,關乎公眾用路人行車安全、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等理由,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此外,檢方痛批,黃姓約聘人員身為專業人員,是受政府機關委託執行公共工程監造,但卻長期向廠商索取金錢,不嚴守把關公共工程之責,據此同樣建請從重量刑。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晚間表示,黃姓前約僱人員已於去年3月1日離職,依起訴書內容所指,索賄期間為108年3月,另營造廠是承攬養工處108年道路巡查修補開口契約,因108年4月工程查核丙等,即已停止派工終止合約。工務局對於同仁風紀向來極為重視,杜絕同仁利用職權涉及不法,對違法同仁均秉持勿枉勿縱態度。(編輯:李亨山)111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