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制頻道異動審查宜鬆綁檢討(下)

文/葉志良

針對近日來中天新聞台撤照後所遺留下「第52台」頻道位置爭奪戰,本人認為有三個現實、三項衝突、三點建議與兩種想像,將在本文逐一討論。

三個現實中,首先是頻道本身的價值。雖然,近年來因剪線潮導致離開有線電視而擁抱網路串流影音的消費者不在少數,「頻道」這個概念對於這個族群而言毫無重要性可言;然而,只要一日是有線電視的收視戶,就一日離不開手上的遙控器,換言之,容易被記憶的號碼成為珍貴資產,觀眾願意買單,廣告主也願意投放廣告預算,目前這個空出來的52頻道炙手可熱,雖然看戲的人很多,願意投入資本的金主也不在少數,從商業角度來看,除非有嚴重違反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內容多樣性等情事發生,否則難靠NCC主委一席話就能打動業者對於頻道位置的規劃。

第二,頻道規劃的協商本質。誠如前述(上篇),頻道是否與系統談判授權費與上架費,甚至頻位與廣告分潤,大多透過頻道代理商一手包辦,個別頻道其實不容易有自己的角色,在平臺的選擇上也被迫有所節制;第三,OTT雖快速崛起,但有線電視新聞節目仍是多數人收看新聞內容的來源,無論收視者是從頻道或從網際網路取得,這也進一步證實頻道這個概念對消費者已不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

頻道異動屬於系統排頻權

三項衝突,已清楚的橫跨在「52台」頻道異動問題上。第一,頻道異動本質上屬於系統業者的權利,然而,NCC卻將此納入營運計畫變更須經許可事項,按有廣法第29條第3項規定,有關系統業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時,由NCC制定許可辦法處理之,此處按理應解釋為業者在申請經營許可時對於頻道的「整體規劃」,而非單一頻道之新增、停播、變動皆一律需經NCC的「許可」,然而NCC所制定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卻將「基本頻道」之新增、停播、位置異動,皆納入應申請許可之項目,有無逾越母法授權範圍,值得討論。而NCC這個許可權,未來是否成為護航公廣集團特定頻道上架52台的關鍵,更值得關注。

第二,是NCC對於廣電三法的「以不變應萬變」。揆諸國內外OTT串流平臺近年來在影視服務市場上攻城掠地,而傳統頻道節目呈現處處挨打的跡象,由於多年來廣電三法本質未有重大變革,NCC祈以不變應萬變,似乎並不符合快速變化的市場現況。吾人並非要求OTT一定要納入廣電監理的大傘之下,而是應該徹底檢討現行規範對於有線電視與衛星頻道的規管力道,尤其對於這類頻道異動,仍然採取高密度審查的方式是否得宜,殊值檢討。

NCC宜檢討區塊化的新作法

第三,現行頻道區塊導致「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惡性循環。15年前新聞局對頻道區塊化的定錨效應持續影響至今,但今日有線電視數位化後頻道數量倍增已非當時政策所能預想,宜能適度檢討區塊化的新作法,同時也讓系統與頻道業者能有更多一點空間與彈性。

面對上述現實與衝突,本人也提出三點建議,藉此拋磚引玉,供大家討論:第一,在業者無不法情況下(指必載、必播、公用、地方頻道、區塊規劃等),NCC宜自我限縮對於頻道更動審議權的空間。

NCC宜檢討廣電三法的束縛

第二,NCC宜儘早、徹底檢討廣電三法對於系統與頻道的諸般法規上不適當的束縛,對於頻道應僅針對「新聞頻道」採取規管作為(例如新聞專業經營的規範),其餘與頻道節目內容有關者,尚可仰賴一般民刑法、兒少法、消保法、食藥法……等事後管制來處理,廣電三法宜放鬆或不再進行監管;第三,NCC甚或公平會宜儘早重視廣告營收,遭網路平臺吸納的趨勢。

近來歐盟已在新的著作權指令中開始思考課與網路平臺連接稅(link tax)的問題,雖然很可能在短期內看不到成效,且對我國新聞或內容業者也不見得有利,但長期以觀,這確實是一個必須加以重視且應採取逐漸緊縮的趨勢。

對於將來頻道經營方面,本人則有以下兩種想像。第一,「倘若」頻道這個概念在短期的未來仍存在著,本人認為僅新聞頻道仍需要取得經營許可,其餘頻道類型無需取得許可(或僅需登記)即可經營,這是因為新聞頻道內容仍對收視者具有一定影響力,在經營上與其他頻道仍有相當大的區別,新聞從業人員必須具備一定專業能力,並應建立可被檢討的自律或他律機制。

此外,如果有同一集團申請經營兩家以上新聞台,應詳細說明其必要性以及彼此內容的區隔性。第二,擴大頻道區塊化的範圍,宜以三位數作為區塊化標準,每50或100個頻道數量作為一個區間,至於實際執行面宜由業者們進一步討論其可行性。

頻道爭奪戰 別忘了消費者自主選擇

今日資通訊技術已可讓收視聽者獲取想要的訊息或資源,網路自媒體也相當多元且廣泛,不應有任何一個新聞頻道可被認為是壟斷資訊的要角,而今天這個「52台」的頻位爭奪戰,或許過一陣子後就變成茶餘飯後的談資,但重要的是,別忘了消費者才是握有選擇權的主人。看到國外內容與平臺業者正積極向消費者推廣量身訂做(tailor–made)的線上服務時,而我們至今還在爭吵頻道上架許可與否的問題,真是令人發噱。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台灣數位匯流網》立場

圖片來源:翻拍自google map、pxfuel、freepik、TDC NEWS製作

更多台灣數位匯流網報導
高管制頻道變動審查宜鬆綁檢討(上)
「萬年頻道表」是有線電視產業的七傷拳(上)

【專欄評論文章.非經授權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