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案 林冠年再赴北檢提交錄音檔 黃帝穎:羈押的關鍵證據

林冠年今(24)日再赴北檢遞交錄音檔等證物。   圖:取自林冠年臉書(資料照)
林冠年今(24)日再赴北檢遞交錄音檔等證物。 圖:取自林冠年臉書(資料照)

[新頭殼newtalk]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遭控詐領助理費涉貪,台北地檢署已完成分案,高虹安及男友李忠庭均列「他字案」被告;民眾黨新竹縣黨部前執行長林冠年今(24)日再赴北檢遞交高虹安涉貪污案錄音檔;律師黃帝穎表示,錄音檔恐是羈押的關鍵證據。

林冠年日前將高虹安涉貪的相關證據送交調查局北機站,今天再前往台北地檢署提供存有錄音檔的隨身碟及相關單據,他受訪時表示,現在助理人人自危,把證據留存起來,甚至每通電話都錄音,現任助理壓力也非常大,他知道有下「封口令」,但不管簽什麼保密都沒有用。

林冠年指出,今天提交給北檢的資料,是這幾天蒐集的新事證,提供者有5人以上,律師查驗後認為具相當高真實性,包括錄音檔,提及高虹安辦公室對同仁的某種壓力,說背後有鴻海300個法務等,以及日用支出、獎金、收據等相關證據,盼檢方盡速傳喚相關證人,讓事件真相早日水落石出。

恐嚇證人、下封口令有串證滅證之虞 羈押風險高

對此,黃帝穎透過臉書表示,林冠年今天遞交高虹安涉貪污案的錄音檔,恐是羈押的關鍵證據,而四叉貓掌握的錄音內容,則是前助理被高虹安辦公室「威脅恐嚇」,「恐嚇證人」或「下封口令」足認有串證滅證之虞。

他說明,實務上,民代詐領助理費案,因屬7年以上徒刑的貪污重罪,如有串證滅證等刑事訴訟法羈押原因,常見法院裁定收押禁見。他提及,澎湖縣議員成萬貫,只因LINE截圖被檢察官掌握,就聲請羈押獲准,且裁定延押,而高虹安案的錄音檔,比起LINE截圖證據更直接,羈押風險當然更高,成萬貫案後經最高法院就議員詐領助理費,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10年6個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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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表示,澎湖縣議員成萬貫,只因LINE截圖被檢察官掌握(如圖),即聲請羈押獲准,且裁定延押,高虹安案的錄音檔,比起LINE截圖證據更直接,羈押風險當然更高。   圖:取自黃帝穎臉書
黃帝穎表示,澎湖縣議員成萬貫,只因LINE截圖被檢察官掌握(如圖),即聲請羈押獲准,且裁定延押,高虹安案的錄音檔,比起LINE截圖證據更直接,羈押風險當然更高。 圖:取自黃帝穎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