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無罪定讞 榮化總裁:設基金會續助災民

(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16日電)最高法院昨天駁回高雄氣爆案上訴,李長榮化工6名被告無罪定讞。李長榮集團總裁李謀偉今天指出,感謝各界關懷與支持,已在去年成立基金會,未來仍持續協助受難者及家屬。

李長榮集團總裁李謀偉今天發布聲明指出,最高法院昨天就高雄氣爆刑事案件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李長榮化工公司的6名被告全部無罪定讞,訴訟事件告一段落,「對於各界的關懷與支持,個人致上由衷感謝」。

他說,自事故發生、法院尚未釐清責任歸屬前,李長榮化工與高雄市政府、華運倉儲公司攜手努力,促使罹難者家屬及重傷者在多年前獲得賠償,善念是一致的,共同幫助災民走出新的人生。

李謀偉表示,他與5位榮化被告同仁去年成立「財團法人高雄市關懷氣爆受難者社會福利基金會」,為受難者或他們的家屬進行職業與教育訓練,接下來仍會繼續透過基金會協助受難者或家屬。

發生於2014年的高雄氣爆案,因丙烯管線洩漏引發氣爆,共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

全案經二審判決,高雄市府官員趙建喬等3人參與管線埋設及驗收,卻未親自詳實查驗未盡義務,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6月至3年6月不等徒刑;而李謀偉等李長榮化工被告6人與華運公司被告3人,因未違反注意義務,不構成刑法上過失責任,均判無罪。最高法院昨天駁回檢察官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康世人)11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