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論壇)掩埋場回饋爭議

高雄市大寮區垃圾掩埋場新版回饋金分配辦法引發爭議,山頂里居民在監委巡察地方時,在大寮區公所前廣場拉白布條抗議「垃圾丟我家,回饋給別人家」,本案市府有未周全之處,相關單位應參考環保署相關規定避免引發爭議。

大寮區公所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召開大寮區垃圾掩埋場回饋金會議,以多數決通過新版分配比例,過去只有大寮區四個里可以分配,新增大寮區四個里,鄰近的鳳山區五個里也納入,山頂里是垃圾場所在地,回饋金從過去百分之四十七大幅減少至百分之十二。

當地里長指出,山頂里人口八千四百多人,一直受到最大衝擊,過去回饋金比例百分之四十七,但新的分配方式換算下來,只有百分之十二,其他里甚至有百分之二十以上,很不公平,大寮區公所不考量距離遠近、人口,只看面積大小,山頂里地狹人多成了過錯,根本就是剝削里民。過去是八千四百三十一人分配約三百萬元,如今改成只有七十五萬元。

依據環保署制定的「辦理垃圾處理方案及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建設獎勵金執行要點」,明文規定當地村、里占百分之七十為原則,台北市環保局制定的「台北市新闢垃圾衛生掩埋場回饋地方自治條例」,明文規定當地村、里占百分之七十為原則。

本案市府有未周全之處,引發民眾抗議,相關單位應參考環保署相關規定避免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