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陽明所警燒炭輕生

高雄陽明所警燒炭輕生
高雄陽明所警燒炭輕生

【記者宋祥霖/高雄報導】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黃姓員警原於23日5至7時擔任備勤勤務,遲至5時10分仍未簽入上班,經聯繫他的妻子,不幸於自家住宅大樓地下停車場車內尋獲黃員,發現車內有燒炭架及燒炭痕跡,即報請119救護。

黃姓員警初步研判為燒炭自殺死亡,已於上午報請高雄地檢刑事相驗完畢,家屬對檢察官提示並認定之相驗結果均表無異議。

黃員本身無特別就醫紀錄,生活正常無輕生跡象,工作職場上亦無異狀。

本案因涉員警個人及家庭隱私,三民二分局尊重家屬悲傷情緒,不便代表對外發言,分局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黃員撫卹及後事。

(珍惜生命,自殺防治專線請打一九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