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老臣年經手5百億 小貪3百萬被判兩年

文字撰稿:呂品逸

主圖來源:柯俊彥攝

前鴻海資深副總廖萬城,2014年遭檢調查出,涉嫌陸續對鴻海旗下10家供應商收取約1.6億元的回扣,一審遭台北地院重判10年半徒刑,但二審卻認為部分罪證不足,輕判1年4月徒刑;上訴經最高院撤銷發回,更一審今(10日)宣判,認為廖涉犯背信罪,判處2年徒刑,同夥鄧志賢、郝緒光則分別遭判1年及6個月徒刑。

廖萬城曾為鴻海集團旗下SMT(Surface Mounting Technology,表面貼裝技術)技術委員會副主委,負責SMT相關設備的採購、評鑑、維修等業務,每年有約500億元採購案經由他手,在集團內可說位高權重,相當總裁郭台銘的左右手,當時郭對於這位集團老臣也是信任有加。

2014年檢調大動作搜索鴻海集團,發現廖萬城涉嫌自2010年起開始,夥同SMT技術委員會總幹事鄧志賢,經由台商郝緒光,向旗下10家廠商收取回扣,不法所得逾1.6億元,依特別背信罪嫌將3人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廖萬城涉犯4個背信罪,依法重判他10年6個月徒刑;但二審卻認為廖僅收取一次、約239萬元的回扣,逆轉輕判他1年4個月;案經最高院撤銷發回,今天高院更一審宣判,認為廖涉收回扣的金額為316萬元,改判他2年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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