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人認罪非法集結 下週宣判

記者吳典叡/綜合報導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昨日在法庭承認煽惑他人參加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法官宣布下月2日判刑,3人還押看管。

根據報導,去年6月21日「反送中」運動爆發時,大批群眾在香港立法會大樓附近聚集,黃之鋒等人告知群眾轉往包圍灣仔警察總部,群眾曾堵塞總部出入口。警方拘捕黃之鋒等3人,控告他們「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該案昨日進行審訊。

黃之鋒在庭上承認前2項罪名,否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結果獲控方撤訴;林朗彥和周庭則承認所有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