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狼犬咬傷幼童 動保處緝凶

小港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該處有一隻疑似咬傷幼童的黃色狼犬,正與農業局動保處「緝凶」。(記者蔣謙正翻攝)
小港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該處有一隻疑似咬傷幼童的黃色狼犬,正與農業局動保處「緝凶」。(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民眾在網路貼文,指高雄市小港區松南街三月中旬發生狼狗咬傷五歲幼童,致背部及胸部等處擦挫傷事件,警方根據描述的特徵,調閱監視器發現該處有一隻黃色狼犬經過,並經報案人指認疑似為咬傷幼童的狼犬,正與農業局動保處「緝凶」。

小港分局高松所接獲報案,三月十二日下午三時四十五分左右在松南路十九之二十一號附近,有一隻狼狗咬傷五歲幼童。高松所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比對報案人所描述的特徵,發現一隻黃色狼犬在案發處經過,並經報案人指認,疑似為咬傷幼童的狼犬,小港分局為免該狼犬有攻擊他人情事,持續積極調閱監視器,以找出該狗,並釐清是否有飼主飼養或流浪犬,另通報農業局動保處協助處理及裁罰。

高雄市政府動保處副處長段奇漢二十三日表示,動保處經查並未接獲這起案件,依動保法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需有七歲以上成員陪同,若涉案犬隻確定為家犬,且事發當時無人伴同,依法可處飼主新台幣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罰鍰。

段奇漢說,若犬隻咬傷人,且被認定為攻擊犬隻,依動保法規定則需有成年人伴同,且需使用至少一點五公尺狗鏈及戴上口罩,否則可裁罰三萬元至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