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對救國團抄家滅族 中央投資公司感同身受

中投董事長陳樹(左)表示,黨產會所指責的部分,全都是為了配合政府,為了國家、外交和經濟,絕非特權壟斷,更無特別利益。(中投同仁提供)
中投董事長陳樹(左)表示,黨產會所指責的部分,全都是為了配合政府,為了國家、外交和經濟,絕非特權壟斷,更無特別利益。(中投同仁提供)

黨產會對救國團抄家滅族,讓中央投資公司感同身受。黨產會質疑中投公司獲利來自特權壟斷或者是特別利益。但是中投董事長陳樹強調,黨產會所指責的部分,全都是為了配合政府,為了國家、外交和經濟,絕非特權壟斷,更無特別利益。

此外,黨產會清算中投的理由之一,就是一開始的第一桶金,但國民黨投資中投公司第一次成立的資本舉證歷歷,黨產會就是不認同,而且運用毒樹果原則要全部沒收,此種追溯追徵,猶如是「用清朝的劍來斬明朝的官」。以下為陳樹訪談內容:

雖然下著大雨,中投員工冒雨走上街頭,抗議黨產會不公不義。(中投員工提供)
雖然下著大雨,中投員工冒雨走上街頭,抗議黨產會不公不義。(中投員工提供)

今天大家冒著雨,也要參加救國團在凱道的活動,是因為公義已經被剝奪,和平受到威脅,自由也愈來愈不存在,這麼多人會上凱道,主軸就是官逼民反,救國團會被列為附隨組織,如此驚心動魄清算方式,應該要受社會的檢視。

我們常講一個民主法治國家,一定要讓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有擁有及處分財產的自由;同時,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政黨競爭難免,但彼此之間一定要維持合乎憲政體制、維護民主法治與公平正義。黨產會依黨產條例不當清算國民黨及所有被認定的附隨組織;尤其救國團的清算過程,更是離經背道、不公不義。

今天中投公司也是被黨產會列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黨產會清算中投公司本來有兩大理由:一個是第一桶金,另一個是市場獨占或特權壟斷。

由於黨產條例違反法治國原則,將舉證責任轉換。國民黨投資中投公司第一次成立的資本也舉證歷歷,黨產會就是不認同,而且運用毒樹果原則要全部沒收。此種追溯追徵,猶如是用「清朝的劍來斬明朝的官」,不顧當初跟現在很多情境完全不同。

再者,中投公司被指責獲利來自特權壟斷或者是特別利益。但是我們經過整理,黨產會所指責的部分,全部都是為了配合政府,為了國家、為了外交、為了經濟。

包括在帛琉設飯店、日本買大樓,到阿拉斯加投資水產、北韓投資鈾礦。當初都是在前總統李登輝主政下,為了外交為了中小企業,到日本去發展,屬於國民黨單獨投資部分,有的全部泡湯,如北韓及北美,都是中投公司單獨配合百分之百出資,北韓全部泡湯、阿拉斯加也泡湯總計一億多美金;至於配合李前總統政策帛琉大飯店及日本台貿大樓也都有大幅虧損,但也促成帛琉與我們建交,日本中小企業也有機會去該地發展。

至於參與投資一些產業,大都是蔣經國故總統為配合發展國內產業所需,投資比例都不高,何來獨占及壟斷?如投資護國神山台積電,當時大家不知道什麼是半導體,配合其他投資者要求參與投資,投資比例不到百分之五;投資比例最高是復華金融,只佔百分之三十幾,這些公司會有這麼大的發展,也是當初沒有完全料想到。

其他還有台灣苯乙烯、中美和、聯華電子等,也跟民間一起來投資,這些企業確實在後來發展成功有相當獲利,怎可一概說這就是不當黨產。

黨產會如果真的要回歸公平正義,民主法治是該事情弄清楚,而不是只憑舉證責任轉換,對五、六十年前投資的第一桶金兩億元直接認定有問題,就全部認定為不當黨產,就要把財產全部收回去,完全悖離事實,也違法違憲;高等行政法院更對市場獨佔及特權壟斷,也完全不查明,逕以第一桶金不當,及判決駁回,近乎變本加厲,實難容忍。

果真被沒收,不只於法不公不義,違背民主法治,也完全否定所有過去及現在認真耕耘員工的成果,更是剝奪所有現有員工的工作權,所有中投員工權益失去保障,也是被逼不得不跟著上街頭,期待各方都能理解與體會。

(陳樹口述,記者黃翠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