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短裙,讓男生好分心!」──但不好意思,我決定繼續穿著

作者:安妮/本初子午線觀察記

相信大家都聽過一種理論叫做「檢討受害人」(Victim Blaming),這種理論可以套用在被不同他力侵犯的受害人,而其中最有名的,應屬對於遭受性騷擾或強制性侵害的女性(當然,也有男性,只是數量較少)的責難。責怪他們不該穿得如此暴露,引人遐想,使男性有想要侵犯她們的空間。

這種想法,等同是將本身不屬於受害者責任的悲劇,歸咎到受害者身上,替加害人找了了合適加害的理由。而我們或許很難想像,在過去一週裡,這種因「責怪女性穿太少」而躍上國際新聞版面的事件,就發生了兩次。

尚比亞大學圖書館公告:禁止女大生穿著半裸,讓男學生分心

第一件發生在非洲尚比亞大學。

該大學日前在大學圖書館貼出了一張公告,敬告所有女大學生,不准他們穿著暴露進圖書館,因為會使男學生們分心,校方更指責現在的女學生們穿著根本是 ” half-naked “(半裸)。公告上是這樣寫的:

” It has come to our attention that some female students dress half-naked as they use library, a situation which is disturbing the male students. “(我們最近注意到很多女學生在使用圖書館時,穿著根本到了半裸的程度,而這已影響到了男學生們的學習成效。)

後面接著說,「我們建議女學生們穿適當的衣服」,最後打上一句,

MODEST IS THE WAY TO GO! (讓我們朝著「適當」一詞的方向前進!)

當然,這公告馬上引起學生的撻伐。

Dikina Muzeya,一名大三女學生表示,「如果你都要去圖書館念書了,你該注意的是書,而不是腿!」

異性身體讓人分心?──同學,你該換個地方讀書了

不過,也有男學生說出心聲,「你知道的,女人的身體很迷人的。當他們穿著迷你裙走進來,你怎麼可能在該專心的事物上專心……」Killion Phiri 跟記者說。

看這這裡,安妮不禁點頭同意這位 KIllion 的話,我們女人不管環肥燕瘦當然迷人,我也知道所謂的「迷你裙太短讓你分心」只是假議題,重點是如何讓迷你裙散落在你房間的地板上。

就賀爾蒙影響以及欣賞異性是人性本能來看,「女人身體很迷人,我無法控制自己不去看」這句話的確沒錯。換個性別,今天若有位身藏六塊腹肌,迷人人魚線,身材好到讓人不斷幻想被他壁咚的男性裸上身走進圖書館,我想女生們的思緒可能也會從書上飄走。

但這些所謂「讓你分心」的因素,都無法構成限制你該如何穿著的理由。換句話說,今天一位女生或男生想穿著比基尼或是海灘褲走進圖書館,我相信你其實很難找到法規禁止他進入。更何況是規定女生要穿著「適當」的衣服進圖書館。

若再繼續討論這議題,何謂「適當」?迷你裙太短,那是否要比膝上十公分再長? 領口太低,那露出鎖骨可以嗎?

但眾所周知想像力無遠弗屆,有些人光靠眼光就可以在腦海裡完整想像你裸體的樣子了。想像力從膝蓋一路上游到蜜大腿,再從鎖骨下滑至事業線,這時候,你就算穿長袍外加頭巾進圖書館都是沒有用的,你已等同裸體。

如果你發現自己對異性胴體無抵抗力,那麼你就應該考慮換個地方讀書,而不是讓校方以「會分心導致學業成績下滑」為由,限制個人穿著自由。

穿太短不適合報告?──康乃爾大學教師的性別歧視

無獨有偶,美國康乃爾大學也發生指責女大生短褲太短,讓男生分心的事件。只是這次,所引發的不滿,是全班三分之二把衣服脫到只剩內衣褲,抗議老師的性別歧視(編輯麻煩幫我來一首杜德偉的《脫掉》)

一名名為 Letitia Chai 的女大生在報告當天穿著一件淡藍色襯衫,外加一件牛仔短褲,但當他準備報告時,教授 Maggor 問他,「你不覺得你的短褲太短了嗎?你確定要穿這個報告?你這樣會讓男學生們分心。」甚至有位男學生也發言,覺得女學生應該穿著適當。

Letitia 當下非常錯愕,因此憤而離開教室。而這位教授則是留在教室裡聽取部分學生的意見後,走出去試圖安撫 Letitia,不過她此舉根本是火上澆油。因為,她對了 Letitia 說了一句:

「你媽媽看到妳穿短褲會怎麼想?」

自古以來,問候他人媽媽都是不禮貌言語的最高境界,而這種時候搬出「你媽媽會怎麼想」不只是暗指他人家教不好,更是將自己擺在道德高處指責他人。

於是,Letitia 徹底大爆發。再過幾天的重新報告裡,她請人錄影,一開頭先跟自己在韓國的父母問好,並且說明他接下來要做的事。

她輕喊一句,「大家脫掉吧。(Strip everybody)」

於是不只她,班上有二十幾位學生跟著一起脫衣服,脫到只剩內衣褲,Letitia 更是以只穿著內衣褲的方式報告完她的論文

究竟何謂「適當」服裝?標準是什麼?

這件事本身必須分以下幾個層面來看:

第一,教授有無權利要求學生「穿著合適衣服」上台報告?

以康乃爾大學來說,校規並無規定學生該穿著如何,所以就法上來說,教授並無權力。但是如果教授認為上台報告是一件重要的事,她能否規範學生要穿著正式且適當?但這又回到前面提道的──何謂「適當」?

適當可能是女生要穿及膝的裙子,或是領口高的上衣,男生則是不能穿短褲出現。但是為什麼不能穿膝上以上的裙子?

原因很簡單,就像教授所說的,你會讓男生分心。男生們的注意力就會從你的報告到你的大腿。同樣荒謬的,男生為什麼不能穿短褲?大概是因為露出腿毛不好看。

安妮去年寫過一篇文,〈你有「反抗的勇氣」嗎?──那些穿裙子的男孩們教我的一堂課〉,主要敘述英國一所中學的男生們,因學校以「男生露出毛毛腿不好看」,禁止他們在炎熱夏天穿短褲,男學生們憤而集體穿裙子抗議,表達他們對校方荒謬的性別歧視的抗議。

安妮認為,每個個人心中都有一套自己對正式場合該穿著的「適當服裝」的標準,就當事人 Letitia 敘述,這並非碩士或博士的論文考核,而她當日的穿著就是一般女大生會穿著的樣子,我並不認為穿著短褲上台報告,有大逆不道到換來教授當場質問。

第二,這位教授似乎是對許多學生都有提出「希望你們穿著適當」的意見,但是,安妮不認為穿著應適當的理由應該是「因為男同學會分心」。

除了我先前提過的,有些人的想像力厲害到就算你全身包緊緊,他也可以靠目光在腦海力將你扒個精光,還有最先前安妮所說的「檢討受害人」。以 Letitia 的例子來說,該教授完全是將道德枷鎖加諸女生身上。

男生不專心,女生穿太少的錯,那我應該也能合理推斷, 當校園裡若有男性強制性交女性的案件,該教授第一個想到的會是「誰叫這女生穿太少,才會有情慾的流動。」(這位 Maggor 肯定會跟夏林清教授一拍即合)

第三,女學生的做法適當與否?

當然,有人認為偏激,有人以跟著脫衣服起身支持,每個人都有不同看法。撇去手段的必要性不談,我非常支持該學生站出來對抗這種「女生短褲太短會讓男生分心」的荒謬理由。這句話是百分之百真實,因為我們是人,但更因為我們是人,才不能用這種荒謬毫無道理的理由來禁止女生穿衣服的自由。

停止檢討受害人,開始譴責加害者

回到文章開頭安妮所提到的「檢討受害人」,事實上,許多被強制性交的女性在受害當時穿的衣服,就是這兩個例子中的「適當的衣服」:

美國一位主修攝影的女大生,Katherine Cambareri,設計了一項展覽,將一些受害者遭遇傷害當天的衣服展示出來,他們,到底,穿了什麼?是像許多人宣稱的,因為女孩們袒胸露背,才會遭到性侵嗎?

映入眼簾的不是迷你短裙跟 V 領上衣。

那是一件格紋長袖襯衫。是一件長牛仔褲。還有的是一件長運動棉褲。

除此之外,美國堪薩斯大學也和比利時聖約翰社區合作,展出一名為 What were you wearing (你當時穿什麼?)的展覽,而這些被害人當時的穿著,就是再普通不過的衣服,平常你走在路上,不會再多看一眼的那種。這個展覽是要請大眾停止責怪被害人,該受譴責的,應該是加害人。

「性別平權」,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安妮上週在看到這兩則「要求女生穿著得宜」的新聞時,有種時空錯置的感覺,好像被拉回了一百年前。而這正好說明,即使你認為現在兩性的平權已經得到不少改善,這社會還是存在著許多對女性的歧視,這種歧視有時並非故意,而是在長久父權主義下,根深柢固的觀念。

我們唯一能做的,只有努力打破這種社會加諸在女生身上的壓力及束縛,不要再以「保護你」或「妳讓男生分心」這種沙文理由,限制女生穿著的自由。

「妳讓男生分心」這句話,可以是稱讚,但不該變成助長性別歧視的幫兇。

※本文由換日線網站授權刊載,原標題為《 【該被脫掉的,是你的偏見】「妳的短裙,讓男生好分心!」──但不好意思,我決定繼續穿著讓男生分心》,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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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安妮,國立政治大學畢,英國愛丁堡大學歐洲中古史碩士,目前於倫敦大學之歷史研究院(University of London, School of Advanced Study, the Institute of Historical Research)攻讀博士。

現居於世界上生活最貴的城市之一,倫敦,除專注自己研究外,喜愛觀察英國人們生活的各種細節。雖非常住英國,卻期許以一位台灣留學生的視角提供曾經的日不落,今日的日已落帝國人們生活的觀察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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