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洋」接代言爭議 土銀籲經紀人:不容因誤判造成傷害

台灣羽球好手王齊麟、李洋於東京奧運勇奪男雙金牌,人氣水漲船高,各方代言邀約不斷湧入,但因兩人隸屬土銀羽球隊,具國營事業員工身分,受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原則上不能代言或參與商業活動。對於「麟洋」透過經紀人接悠遊卡代言,恐違法公務員服務法,土銀呼籲,銓敘部已放寬相關代言規範,經紀公司若為兩人利益著想,代言應告知土銀依法進行,不容因經紀人誤判造成兩人違法、受傷害。

台灣男雙組合王齊麟(左)與李洋(右)闖進東京奧運金牌戰,迎戰中國大陸組合李俊慧與劉雨辰。(中央社\檔案照片)
「麟洋」透過經紀人接悠遊卡代言,恐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土銀晚間表示,經紀公司若為兩人利益著想,代言應告知土銀依法進行,不容因經紀人誤判造成王齊麟、李洋兩人違法、受到傷害。(中央社\檔案照片)

銓敘部18日發布解釋令,放寬土銀等公營事業可以策略聯盟方式,指派所屬員工出席合作範圍內的商業活動,所得收益也可分潤給公務員,讓「麟洋」兩人可以在符合法令規範下順利代言。

不過今天爆出另一項爭議,根據周刊王報導,「麟洋」早有經紀人,為中華全民羽球發展協會理事長吳宜倫,吳宜倫2020年底成立麟洋國際體育顧問公司,並為兩人接下悠遊卡公司代言,恐害兩人違法公務員服務法。此事也引起銓敘部注意,銓敘部官員表示,目前為止對相關狀況了解都僅限於媒體報導,因此上周已正式發函請財政部查明後回覆,屆時除此次個案外,也將針對通案進行討論、處理。

銓敘部官員表示,內部將會做通案式的處理與討論,因為將來運動員可能也會遇到類似情形,不會只有王齊麟和李洋,相信財政部也會盡快查明。

財政部表示,目前已轉請土銀釐清真實情形為何,會儘速將結果回覆給銓敘部,違紀於否尊重銓敘部做最終判斷。

土銀表示,「麟洋」兩人的經紀公司在未告知土銀情況下,仍不斷推出代言產品及活動,為避免兩人受到傷害,曾多次與經紀公司聯繫,提醒有涉法問題,須審慎注意參與商業活動的性質,不希望因經紀人之錯判導致兩人違法。

土銀強調,銓敘部日前已放寬相關規範,讓選手可合法代言,「麟洋」兩人為土銀長期培養的優秀球員,更為國家爭取到最高的榮譽,不容因經紀人誤判導致兩人違法受到傷害,經紀公司如為兩人利益著想,應主動告知土銀相關規劃,以協助確認是否有適法性問題。土銀指出,畢竟相關法令十分專業,不是經紀人或委任律師可以代為判斷,仍要以銓敘部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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