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專欄】徐佳馨:房地合一2.0 你該注意的3原則

房地合一2.0上路已經一個多月,實務上還是有不少民眾對於房地合一新制不大熟悉,甚至有2016年之前取得房地產的屋主以為自己適用房地合一,白操心了好久。其實,房地合一稅制只要記得「2016年之後買賣、贈與取得」、「有賺才需繳稅」、「短期持有重稅、長期自用優惠」三大原則,約莫就能把握大多數的重點,剩下的,只是修法之後的微調而已。

▲房地合一稅注意細節保障自身的權利。王麟琴提供
▲房地合一稅注意細節保障自身的權利。王麟琴提供

原則 1:短期持有重稅、長期自用優惠

新版和舊版的房地合一稅差異在哪兒呢?主要是持有時間與課稅範圍。

在持有時間延長上,房地合一的稅率有4種,分別是45%、35%、20%與15%,新制上路後,45%的稅率從1年以內拉長至2年以內,35%稅率從1年以內未滿2年,延長為超過2年未滿5年。也讓20%的稅負適用,變成超過5年未滿10年。超過10年以上的持有人,一樣可以維持15%稅率。

在課稅範圍上,這次將國內法人比照個人課稅稅率,避免被有心人開公司炒作;同時,把預售屋和以賣公司為名,行賣房地產之實的公司股權交易,也納入其中,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預售屋在預售期間沒有出售,交屋之後就要重新起算,這也讓預售屋大受影響,畢竟一個不小心,一間房子至少得持有7年以上,才能享受20%的輕稅優惠。

這讓持有房產的時間大幅拉長,對於口袋不深的投資客來說,是很大的挑戰;對於過去透過灰色地帶「節稅」的屋主們,也會增加不少負擔。

原則 2:2016年之後買賣、贈與取得

不過,房地合一2.0雖然方向明確,有幾個細節一定得特別留意。

首先,要搞清楚時間點何時起算,不是每種交易都相同。例如一般成屋取得採取「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地上權以「權利移轉日」,而預售屋和坐落基地以「買賣契約簽訂日」,如果是公司出售股份,有價證券是以「買賣交割日」,有價證券以外以「買賣契約簽訂日」。因為取得時間會影響日後的持有時間計算,所以千萬不要搞錯了。

原則 3:有賺才需繳稅 列舉支出很重要

其次,如果沒有單據列舉支出,新版的扣抵以出售價格的百分之三,最高以30萬為限,也因此,如果買屋時相關費用高於這些,一定要記得把單據留存,保障自己的權益。另外,出售時的房仲服務費和清潔費還是可以作為列舉,不在範圍之內,所以也要記得跟業者取得發票,方便申報。

當然,除了這些規定之外,因為房地產交易樣態很多,如果您是比較特別的交易狀況,建議先詢問房仲、代書或是主管機關,針對個案來做解釋,就無須擔心被錯殺,損害到自己的權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