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草】NCC主委詹婷怡:最快下月提修法放寬黨政軍條款

(NCC主委詹婷怡表示最快下月提修法放寬黨政軍條款。攝影/蕭長展


今(28)日立法院委員會開會首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赴交通委員會接受質詢。由於日前NCC針對中視增資換照案以有條件通過換照,使得廣電三法成為今日立委的質詢重點。詹婷怡在委員會中明確表示,由於廣電三法的法規上窒礙難行,子母法間互相衝突,希望在今年10至11月提出草案修法,重點以修正黨政軍條款、因應數位匯流為主要方向。

民進黨立委鄭寶清針對近日中視增資換照案提出質詢。他認為,此案違反廣電法施行細則第10條:「新聞紙、無線電視或無線廣播事業之股東持股或與其相關企業共同持股達各該事業總股數50%上。」鄭寶清質疑,中視案明顯有單一法人股東持股過半的情事,NCC為何還通過換照?

詹婷怡則解釋:「NCC不是透過解釋要讓它超過,而是因為施行細則第11條也解釋到,上市公司就是排除的。」她說,施行細則當然要遵守,但NCC更希望符合立法精神,認為此案確實違反了不得單一法人股東持股50%的大原則,最後才會以有條件通過換照,要求中視限期改正。

對於立法原則被違背,鄭寶清不接受這樣的答案,並說:「你這樣講不清楚就是思考上有問題。」詹婷怡無奈笑說:「是這個施行細則有很大的問題。」她補充到,上任後去深入瞭解,確實發現廣電三法大有問題,若是有關內部行政命令就先快修,但如牽涉到母法,就是要提出草案修正。

而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也接著問到詹婷怡:「那廣電三法是否要修?」詹婷怡給予肯定的答案。她說,廣電三法在子、母法施行上有互相牴觸的部分,如之前所說的黨政軍條例,即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系統經營者。」也因此產生修法之必要性。而主要的修法方向是黨政軍條例,以及用更有彈性的法律面對數位匯流。例如:不能再用「業別」去做業者管理,現在內容跟平台業者的界線不如過去鮮明。

林俊憲詢問黨政軍條款的具體修法方向表示,過去因為戒嚴關係,才需要以黨政軍條例,限制國家對於媒體的介入,但今日時空背景大不同,NCC對於黨政軍條例的修法方向會如何進行?

詹婷怡答覆表示,主要有三個修法方向:對黨政軍介入媒體,直接或間接持股、投資比率之調整,以及不能有實質控制。她也提及,目前廣電三法已納入NCC工作小組的討論項目,並希望在今年10-11月能提出具體草案,供社會大眾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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