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政德觀點】那兩位向高雄銀行貸款的副市長(包含代理市長)

前高雄市長陳菊。(照片來源:陳菊(花媽)市長 )
前高雄市長陳菊。(照片來源:陳菊(花媽)市長 )

買房貸款是非常多台灣人有過的人生經驗,但這個經驗不一定順遂,畢竟是有求於人。除非收入高或者穩定,要不很多時候是不好貸的,無論是找公股銀行還是民營銀行都一樣。

那麼我們要問了,如果今天「官員」向自己任職的政府機關下屬銀行貸款,且能貸到1500萬,社會觀感是如何呢?請見以下兩位官員:

許立明,現為高雄市代理市長,曾任高雄市副市長、研考會主委。於2013年10月研考會主委任內,向高雄銀行貸款約1480萬購屋。

林仁益,現為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發展中心董事長,曾任高雄市副市長。於2010年副市長任內,向高雄銀行貸款總額約3293萬。

高雄銀行是高雄市政府持股43.13%的銀行,實質掌握權也位於高雄市政府手上。

筆者不是說高雄市政府官員向高雄銀行貸款,就一定有舞弊,但作為國家權力的掌握者,以及資源的分享者,筆者認為這兩位副市長以及現任高雄銀行的經營團隊,有義務向國人說明以下兩件事:

1. 兩位副市長之貸款利率多少?與其他人比是如何?有無更優惠?

2. 普通市民如果收入、工作穩定性、或抵押品的多寡,與兩位副市長一模一樣,貸得到1480萬/3293萬嘛?

要知道這兩位副市長,其中一位可是現任高雄市代理市長,是前市長陳菊多年的親信,從陳菊10多年前當勞委會主委時就跟著她了;貸款1480萬之時,是手握管考市府各單位成績大權的研考會主委。

這些固然不當然表示其中有非法內情,但於情、於理、於法都有值得討論之處。

尤其在綠營現在「拔管」如火如荼,拼命質疑人家沒有「利益迴避」,又總是叫人家回應,那麼對自己人這樣「利益衝突的外觀」是不是該解釋一下?

依照教育部、行政院對待管中閔與台大的模式,既然陳菊團隊已有「15高官出身高雄 網傳『陳菊人馬』」之類的爭議新聞,以及陳金德、李永得等多位出身高雄,行為卻爭議的前副市長,是嚴肅向國人交代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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