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呂秋遠】突然自己的一隻腿不見了,會是什麼感覺呢?

示意圖: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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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自己的一隻腿不見了,會是什麼感覺呢?

在苗栗頭份有個女孩,喜歡畫畫、設計,家境不是很好,所以到了工廠應徵文書助理的工作,雖然錄取了,但是公司以輪調為理由,把她指派到現場操作機台。去年,她在操作公司的大型機台包裝塑膠粉,因為包裝袋破損,她上前塗漿糊,沒想到當時意外發生,紅外線沒有感應到狀況發生,導致貨物開始運轉,她的腳也因此被1,100公斤的貨物輾過,造成腳掌粉碎性骨折,經過醫師評估以後,復原結果不樂觀,只能選擇截肢。

這是一件在基層工作裡,因為雇主沒有注意員工訓練、機器維修等等,發生的意外。這是公傷,如果是因為雇主的過失,雇主應該負起過失重傷害的刑責,以及損害賠償,並且在公傷期間,除非特殊狀況,否則不能解雇,必須給予有薪病假,醫藥費,往後應該安排相對應能力的工作。另外還有失能損害賠償等相關問題。

但是目前為止,雇主只有給付慰問金1萬元,對於自己究竟有沒有過失,避而不談,甚至兩次將員工踢出公司群組。雙方進入調解以後,公司願意給10萬元,與員工和解。員工不願意接受,所以雙方調解不成立。

這段期間,有人勸她放下(放你X啦!你腿斷掉,還要放下?)有人勸她不要告公司,不然會什麼都沒有。有人要她接受調解結果,不然公司會脫產。有人說,訴訟過程冗長,會很辛苦。

但是,10萬元?公司的法務是往生了嗎?過失重傷害如果成立,易科罰金的機會都不一定有,相關人員可能要入獄服刑,竟然只願意給10萬元?更不要說根據女孩的指控,公司老闆娘竟然會說「截肢而已,不嚴重」以及「你媽中風,還能走路已經不錯了。」,這些話如果屬實,恐怕連基本的同理心都沒有了,從重量刑也是有可能的。

因為發生在苗栗(畢竟不是天龍國),引起的注意並不高,但這是一件我們可能都會遇到的事情。這位女孩已經有苗栗當地的議員與律師幫忙處理,我相信應該會有好結果。如果需要我幫忙,當然義不容辭。

這位女孩的臉書是「熙羿不是蜥蜴」,如果可以,請到她那裡鼓勵她,讓她知道,不論是法律、社會資源、輿論,都會希望她能好好的。

在2022年,我們都要好好的。

全文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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