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嚴震生】美國最高法院展現獨立性

Entrance to the historic United States Court House in Manhattan, New York City
示意圖:Getty images

《奔騰思潮》授權全文

作者:嚴震生/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兼任教授、國立清華大學通識中心兼任教授

拜登總統就職一週年前夕,美國最高法院展現司法獨立性,在川普v.湯普森(Trump v. Thompson)一案中,以八比一的壓倒性多數判定川普不能以行政特權(executive privilege)為由,拒絕交出去年一月六日國會山莊攻擊前後的白宮相關文件,包括當日川普和他幕僚的電話通話紀錄(call logs)、演說的草稿(draft speech)、手寫的筆記(hand-written notes)等。換句話說,眾議院的調查一月六日美國國會山莊攻擊事件特別委員會(Select Committee to Investigate the January 6th Attack on the United States Capital)將有權取得聽證及調查所需的各項文件。

九位大法官中,僅有湯瑪斯(Clarence Thomas)一人持反對意見,但並沒有陳述任何理由。川普任命的三位大法官葛蘇奇(Neil Gorsuch)、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和巴瑞特(Amy Barrett),並沒有站在川普這一邊。根據撰寫多數意見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說法,在現任美國總統(拜登)已放棄行政特權情況下,前任總統是否可以、並在什麼情況下能夠請求法庭阻止享有特權文件的揭露,是從未出現過的問題,因此也引發嚴肅和深度的關切。

華盛頓地區的上訴法庭在一個多月前就已判定川普不能享有他所宣稱的行政特權,指出現任總統才享有行政特權,而卸任總統則不能再宣稱有這項權利,因此必須交出相關的文件。上訴法庭也認定國會是明顯的利益攸關者,有權檢視這些文件。上訴法庭的判決中指出,當卸任總統與現任總統對總統通訊紀錄的機密性有不同看法時,現任總統的看法必須受到尊重。

由於上訴法庭的判決是三比○,且除了米萊特(Patricia Millett)法官撰寫的意見外,另外兩位法官並沒有協同意見,因此羅伯茲大法官指出上訴法庭認定即使川普是總統都不能享有相關的行政特權,更何況他已是卸任總統,由於他在上訴法庭敗訴,已使他沒有足夠立場上訴到最高法院。

卡瓦諾是唯一提出協同意見的大法官,他表示即使現任總統有不同意見,但卸任總統仍應享有他總任內的通訊特權,如果不做此考量,將會重挫總統通訊中的行政特權。同時,如果總統和他的幕僚認為行政特權會在他們任期結束時終止,或是會受到下一任有可能是前任總統對手的完全掌握,將會對總統職務造成相當大的影響。不過,卡瓦諾認為行政特權並非絕對,同時經過一段時間後也會遞減,因此即使他提出質疑,卻沒有投下反對票,而是支持對川普交出相關文件的要求。

特別委員會主席、川普上訴對象的民主黨眾議員湯普森(Bennie Thompson)及共和黨籍的副主席錢尼(Liz Chaney)對此判決做出回應,指出這是法治與美國民主的勝利,並表示該委員會已開始收到前任總統想要隱匿的一些文件,並期盼獲得更多重要的資訊。這項判決也讓先前藐視國會的白宮前顧問班農(Steve Bannon)和拒絕國會傳訊的幕僚長麥道斯(Mark Meadows)等人,也必須交出相關的文件。

川普本人和其鐵粉當然會對此判決感到不滿,但當一個保守派佔絕對優勢(六比三)、且三位成員是川普任命的最高法院做出這樣壓倒性的決定,他們應當無法將此解讀為來自拜登政府的打壓,而我們也不得不承認美國最高法院的獨立性,仍是它民主政治最大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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