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曾志超】振興券莫重蹈三倍券覆轍

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限進入倒數階段,經濟部數據顯示,截至中午12時止,已超過2324萬人領券,領用人數占領取資格者逾98%,不過仍有4600人在7、8月到超商預訂,卻還沒領取,可到各地郵局領券。(中央社資料照)
圖片來源:中央社(資料照)

作者為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祕書長

三級警戒下,許多商業服務業瀕臨絕境,政府在輿論以及在野黨的呼籲下有意再次發放振興券。然政府應記取去(2020)年「振興三倍券」(以下簡稱三倍券)的教訓,快速且普發,始能有效發揮振興效果。

三倍券問題繁多

從去年三倍券的實施經驗,可看到有以下三大問題:

一、發放時間過慢。新冠疫情自去年2月開始影響我國,3至4月衝擊最劇,然政府卻遲遲沒有動作,直到7月15日才實施三倍券。那時本是暑期消費旺季,加上疫情緩解,「加零」成為常態,正開啟「報復性消費」模式。國五紫爆頻傳,不少飯店連平日都呈現滿房,即使沒有任何振興措施,民眾也會消費;因而三倍券刺激的新消費相當有限,替代性效果極高。

二、發放與使用方式複雜。為了虛幻的乘數效果,先是規畫「酷碰券」,在通路平台消費,即可享25%優惠,每人每月優惠上限1000元,連續發放三個月,預計可帶動千億的消費,後來被罵到臭頭而作罷。之後推出修正版的三倍券,民眾花1000元,換取總價值3000元的消費券,號稱可帶動三倍的消費。非但發行成本高達15.4億元,創造大量的塑膠垃圾,引發批評;領取需攜帶健保卡至全國郵局(或超商),以1000元領取紙本三倍券,徒增行政與時間成本。

三、使用上還有許多限制。如不得繳稅、罰單、規費、菸品、保單、股票、國民年金、信用卡費、禮券、儲值等。原則上不能用於網路電商,卻又例外可支付旅遊網站、藝文與體育票券等;且不得找零,不利攤商或小型店家;還出現過「偽券」問題。

發放現金才是王道

政府為了創造爆表的乘數效果,堅持採用超級複雜三倍券,再宣稱產生千億的經濟效益(一開始更稱有1790億元的效果)。但根據筆者以消費數據分析,其效果相當有限。中研院經濟所研究員簡錦漢亦認為,三倍券對GDP的成長貢獻僅有0.08%。

論其實際,比較發放現金、2009年1月發放的消費券與去年的三倍券,三倍券是成本最高、效果最差的做法。而普發現金才是最有效的做法,因無須額外製作票券,所以發放成本最低;且政府宣布後,即可直接將錢轉到人民的銀行戶頭,發放速度極快;使用現金沒有限制,對消費者與商家最為便利。

無怪乎,世界多數國家無論是紓困或刺激消費,大都是發放現金。縱然執政黨一直認為,發放現金「沒考慮到貧富差距問題」。惟三倍券也沒有設立領取的門檻,富人同樣可以領取,可見是為反對而反對,拒絕在野黨提出的建議。若真要排富,發放現金亦可以設立發放的門檻,根本不是問題。

趕緊做就對了

隨著單日確診案例數連日趨緩,指揮中心宣布27號全國將降為二級警戒,讓三級警戒高度受限的服務業,有機會喘一口氣。此時,需要政府推一把,無論是發放現金、消費券或三倍券,都有助於刺激消費,讓商業服務業度過難關。

惟根據媒體報導,行政院預計最快11月才會推出振興券。如筆者於Yahoo論壇前文所述,執政黨對餐飲等服務業紓困已相當不足;在振興措施上更不應似去年一般,躊躇不前,縱然捨棄效果最佳的發放現金,也應加速落實振興券。否則將有更多的服務業撐不下去,而產生大量的倒閉與失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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